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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先生 本人多次向你檢舉,有人刻意針對本人做無意義的推文挑釁 和未經過本人同意私自轉錄,斷章取義本人的文章 且該文章跟本版無關,您訂的版規如下 2.禁止發表政治文、18禁文、無意義文或與版旨無關之文章。 違規情形如下 6.請勿吵架、辱罵、人身攻擊、指名道姓、筆戰、挖人隱私等等。 7.文章或推文內容禁止蓄意挑釁、引戰,或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 8295篇 8296篇 8297篇 8301篇 3 2 4/21 hitoo □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4 8 4/21 hitoo R: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5 1 4/21 hitoo R: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6 6 4/21 hitoo R: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7 3 4/24 hitoo R: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6.請勿吵架、辱罵、人身攻擊、指名道姓、筆戰、挖人隱私等等。 噓 NineLight:建議樓上可以去FUND板,查原PO的ID看看 05/22 20:39 ^^^^^^^^^^^^^^^^^^^^^^^^^^^^^^^^^^^^^^^^^^^^^^^^^ → NineLight:沒辦法 如果你莫名其妙被人告也會很火吧!? 05/22 22:56 7.文章或推文內容禁止蓄意挑釁、引戰,或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 噓 c0c0nIng:不認同 05/22 23:26 噓 c0c0nIng:不認同你的個人觀點 05/22 23:38 噓 OutOfHome:只要你有內含個人觀點 我就是不認同 懂嗎 05/23 00:31 → freeunixer:又來啦 XD 05/23 01:07 噓 GoldenMouse:理性、勿戰^^ 05/23 01:22 噓 z52b922r:個人觀點 sorry 05/23 10:26 噓 IanPolice:個人觀點為什麼都有誰誰誰的言論?? 05/23 16:16 噓 c0c0nIng:不認同個人觀點 討論區本來就是一個公開討論的地方 言論跟觀點本來就會有不同的地方,才有得討論,但不管是非對錯 肯用心去分享一些事情我想都是不錯的 自己不願意花時間去寫東西,就盡做一些小白行為,亂噓,為反而反 以人廢言,版主是一個維持討論區的秩序 理應制止違反版規之事一再發生 這類文章...都是違反版主您自己訂立的版規,但經過我多次檢舉 您卻置之不理,不曉得是受到什麼壓力? 希望版主可以處理這種故意針對我個人,違反版規的情況 做一些處置 不然其他一樣違反版規卻被版主處罰,不同的兩套標準 如何能使人信服? 希望版主三思.. 3 2 4/21 hitoo □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4 8 4/21 hitoo R: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5 1 4/21 hitoo R: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6 6 4/21 hitoo R: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7 3 4/24 hitoo R: [心得] 要成為大師最忌諱的就是寫部落格 噓 OutOfHome:只要你有內含個人觀點 我就是不認同 懂嗎 05/23 00:31 6.請勿吵架、辱罵、人身攻擊、指名道姓、筆戰、挖人隱私等等。 7.文章或推文內容禁止蓄意挑釁、引戰,或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 版主先生如果縱容這種情形一直發生 那麼可能以後會惡性循環,因為好心分享跟用心寫了很久的文章 要冒著無故被嗆,被罵的風險,躲在後面亂罵亂嗆,覺得嗆人很開心的 什麼事都不用負責,那這樣將會使得這邊跟基金版一樣,淪陷為沒幾個人願意發文 因為那邊你稍微寫的讓人看不順眼,就會被亂嗆..反正版主也不管 但是那些亂嗆的人,本身卻也只敢躲在後面嗆,自己什麼也不寫 -- Richie's理財觀點 有別於一般的理財部落格 這裡大部分都是Richie獨特原創的理財觀點, 以特別的角度為您切入,讓您每天都有新的發現,這裡鼓勵並引領您建立獨立思考的能力 以建立成功的理財觀 http://tw.myblog.yahoo.com/richie-ch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01.154 ※ 編輯: RichieChen 來自: 123.193.201.154 (05/23 20:38)
trinity1103:哇~ 你好意思提基金板喔? 真了不起 05/23 21:17
NineLight:我那兩句以板規來說並不算挖人隱私,因為那是可以翻到的 05/23 23:28
NineLight:記錄,還真抱歉吶(′‧ω‧‵) 尊重您的發言權^^ 05/23 23:29
NineLight:同時也無吵架、辱罵、人身攻擊、指名道姓、筆戰 05/23 23:30
NineLight:說自己有被告應該算聊天吧!?(沒指人阿) 05/23 23:30
c0c0nIng:不認同 我就是不認同 這樣也要告? 05/24 00:21
c0c0nIng:檢舉請於本置底文推文或備齊證據寄至版主信箱 05/24 00:22
c0c0nIng:你發文幹什麼?? 05/24 00:22
c0c0nIng:自己拿版規出來 結果自己好像也沒有遵照版規.... 05/24 00:23
c0c0nIng:我不認同就是挑釁引戰? 這裡好像是公開討論的地方說 05/24 00:25
RichieChen:用免洗id不累嗎? 05/24 01:31
hulapig:這篇直接寄給版主就好了吧,看內文也只是要跟版主討論 05/24 03:07
GoldenMouse:我不認同你的理財觀點所以噓,應該算很有意義吧! 05/24 03:51
shyangwang:不認同@@ 05/24 08:53
cuteEvanYo:不認同本篇文章 這是討論區 私人檢舉請移駕他處^^ 05/24 10:32
WAV:.... 05/24 12:07
heliex:發文前請先閱讀版規。 05/24 20:14
opium2003:我實在無法認同亂告人的人,還有你的文章都不能不認同嗎 05/25 00:38
Britishgirl:你有沒有尊重版規 ?? 05/25 01:32
Innnn:你好意思說人家違反版規喔...@@ 05/25 18:26
RealJustice:不認同 05/28 13:18
sunnyboy1:請閱讀版規先 06/02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