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F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sinner42於原8927篇 (標題為"有人要一起去聽一年12%的東西嗎?"之文章) 以隱瞞自己身為業務之事實 卻於板上變相拉人去會場 因此刪文並給予劣文一篇 再犯則水桶一個月... 往後證券業或保險業或投信業務 一樣類推適用此規定(老師有教過騙人是不好的行為吧) 同時補充修正"廣告注意事項" 7.禁止業務員故意隱瞞身份於板上變相拉人去會場,初犯者劣文一篇 8.學術網路禁止營利,請自制!初犯者劣文一篇 同時板主得視情節嚴重與否給予"劣文"退回 -- 我的blog:http://www.wretch.cc/blog/wallson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