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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83
sinner42於原8927篇 (標題為"有人要一起去聽一年12%的東西嗎?"之文章)
以隱瞞自己身為業務之事實 卻於板上變相拉人去會場
因此刪文並給予劣文一篇 再犯則水桶一個月...
往後證券業或保險業或投信業務
一樣類推適用此規定(老師有教過騙人是不好的行為吧)
同時補充修正"廣告注意事項"
7.禁止業務員故意隱瞞身份於板上變相拉人去會場,初犯者劣文一篇
8.學術網路禁止營利,請自制!初犯者劣文一篇
同時板主得視情節嚴重與否給予"劣文"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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