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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viann (Gaviann)》之銘言: : ※ 引述《killord (皇甫平)》之銘言: : <3> : 如果再把環境因素都考慮進去的話,其實就很清楚了 : 弓弩、槍、甲 幾乎都是違禁品 : 私藏罪就很重了,量如果再大就會被視為圖謀造反 : 刀劍就很難禁 (總不能連菜刀都禁吧?),也比較好藏 : 槍那麼長一隻,走在路上全天下都知道你有違禁品.... : 再說,能練槍的大概是武將世家、再不然就貴族 : 一般百姓要練槍起家有相當難度.... 這個是的確有。 我記得看過一本有關太極拳的書,是一個大陸的體育記者去訪問了很多太極拳名家的後代 的新聞稿集結成書的,外加了一些有關太極拳源流考證的東西。 有一篇訪問就是談到拳、劍、槍。 大意就是一般槍是不會拿出來用的。 最多就是拿到劍。 因為在武風盛行的的地區,踢館對拳是切磋,用劍略有挑釁,拿槍出來就是要分生死了。 我記得他有說到就是有一次外面出事,叔伯回家拿出來的是槍,一看到拿槍出來事情就 嚴重了。 另一個就是槍不方便攜帶。 時局亂的時候便罷。 不太亂,統治力量還算穩固的時候,帶著槍亂跑就太「扎眼」了。 不過雖然拿槍的確是比拿刀劍來的有優勢。 可也別忘了武術有說「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 但是武術的要求通常是以小博大,以險勝強。 這也是武俠為什麼會喜歡用短兵器的原因之一,因為那個時候武俠中的俠客是與現實做 區別的。拿短兵器打的贏拿長兵器的才顯功夫,那現在會用槍反而是為了跟其他的作品 區別了,真要考量現實的話,管你刀槍劍鞭槌。 拿把AK47出來,是龍你得盤著,是虎你的蹲著... -- 吉姆:「你消失了四年!澤拉圖,現在突然出現,告訴我這四年來你都在尾行你所謂『好     朋友』跑掉的老婆,而且還打得火熱!?」 澤拉圖:「……一切都記錄在這伊翰水晶之中。」 吉姆:「最好把席倫蒂絲的聯絡方式留下,不然這件事沒完!」 泰科斯:「該死!吉姆,你真的很會挑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225.44 ※ 編輯: killord 來自: 111.253.225.44 (07/28 03:38)
jzn:所以太極拳名家叔伯真遇上事,拿出來的是槍 XD 和吳殳說的一樣 07/28 09:57
gimyhsiou:武術要求是 以小博大,以險勝強??? 07/28 10:12
KKyosuke:看文章感覺起來那段應該是說武俠 07/28 10:18
new8gi:武術要求是以小博大,以險勝強??? 07/28 10:19
w3160828:武術應該是追求以強幹弱 以大欺小... 07/28 13:05
afe812:誰跟你以小搏大 根本都是以大欺小 武術強弱很明顯 07/28 17:43
afe812:一個高手 用一隻手讓你 你連他的手都沒看到就倒地了 07/28 17:44
afe812:我說的不是小說裡的武俠,是現實! 我被我教練秒殺過Q_Q 07/28 17:44
KKyosuke:就跟以少勝多的戰爭會被拿來大書特書一樣 07/28 18:16
KKyosuke:因為大部分的戰爭都是以多勝少... 07/28 18:17
afe812:樓上舉戰爭舉得不大好,戰爭影響勝負的因素太多了 07/28 18:34
jimmy885:以小博大意思應該是武術早期的發源,要戰勝比人大的猛獸 07/28 19:59
jimmy885:才會練習搏擊以及武器的使用方法。現在就只是練健康的 07/28 20:00
killord:有趣的現象是雖然武術家基本都是高頭大馬的人居多 可是各 07/28 21:30
killord:拳種的知名人物考證起來經常有個通性 就是"看不出來會武術 07/28 21:31
killord:" "體格不像是會武的人" 07/28 21:32
killord:而且我又不是說"以弱勝強"...=W= 07/28 21:32
afe812:李小龍表示: 07/28 22:27
jimmy885:布魯斯李本來就不算高大,穿起衣服不露肌肉只是個型男 07/28 22:42
biglafu:是龍你得盤著,是虎你的蹲著wwwwwwwwwwwwww 07/29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