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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流的簡單速成寫法——阿土的無限流心得。 阿土;捲土;王牌進化、最終進化作者。 最終進化好評連載中。 ------------------------------------------------------------------------------   額,本人捲土, 之前從04年寫書一直撲到08年,後面基本上是靠無限流的寫法混飯了。   前一本書450萬字,推薦200多萬,起點均訂3300   新書5萬字起點周推薦榜衝到第九,應該還不算撲街了。   最近很多寫手朋友都來找我諮詢相關無限流寫法的問題, 都說無限流寫得爛大街了不好出頭,回答得比較多了,自己也有了一定心得, 就乾脆總結出來和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無限流的優勢很明顯, 可以借助已經建立起來的藝術形象來給予讀者視覺衝擊, 這一點很省事。   舉個例子來說, 其餘的小說寫某某瘟疫如何強力千里流毒席捲世界, 如果要給讀者建立深刻印象,那麼必須要很大一段話, 包括鋪墊,具體形象描寫,側面烘托等等,效果還不一定理想。   但是,對於無限流的寫手來說, 只需要灰常灰常淡定的打下三個字「T病毒」, 便可以起到比別人好出百倍的效果。 沒錯,真的是一百倍, 生化系列的遊戲+電影給讀者的視覺聽覺情節轟炸何等強烈, 給他們留下的印象已經一如嫪毐的那玩意兒般粗大給力甚至可以貫穿到夢中去。 所以只需要三個字就足夠秒掉別人辛苦努力一天的成就。    不過既然擁有了那麼高的優勢,為什麼無限流成功的書卻寥寥無幾呢?    大多數書都敗在了一個字上:亂。   這就是我和很多無限流作者說的第一個注意的, 那就是一定要保持題材的純潔性和知名度。    你對電影有愛就專一電影,對遊戲有愛就專一寫遊戲, 對漫畫有愛就寫漫畫,切忌大規模混合。  理由.......你吃一碗紅燒牛肉麵的時候, 喝一口可口可樂可能會覺得很爽,但是直接把可樂倒進面裡面還吃得下麼? 這期間都會經歷可樂和面的混合過程, 但是先後的那一點時間差就足以將美味變成垃圾。   至於取用題材的知名度,不要代入個人喜好,百度吧! 像我看一個作者的書,他直接寫的漫畫,據他說很有名, 但我真的沒看過,一百度,百度指數才1000點不到, 你寫這個就直接放棄了無限流的最大優勢了。 個人建議,百度指數低於5萬的題材不要碰。   第二點注意事項,放得開,收得回。   放得開當然是指作者的想像力,你要是全部按著原劇情來, 讀者看你的書幹嘛?還不如看原著,你要注意你在閱讀原題材時候的遺憾, 尤其是當生出「如果我進去我會怎樣」的想法時候,要記錄下來。   你的責任就是要彌補讀者的遺憾。 多多挖掘劇情深度。最好是原創劇情,劇情不一定要曲折,但一定要HIGH。   不過在對待主角的實力方面,就一定不能放開了, 相信我,放開了就是給自己找麻煩了。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無限恐怖為什麼只寫到200萬字出頭就斷掉了........ 根本原因還是在他們的實力上啊! CX搞了個魔動炮出來,已經可以把大陸架搞沉,再提升的話地球就沒了。 寫到這裡相信作者就內牛滿面,再多過幾個世界提升實力不? 不提升的話,冒死過世界不升級,說不過去啊! 升級的話.......   手握這個大殺器遇到困難就轟過去!不轟的話,未免就在侮辱智商了。 讀者也不是傻子, 我遇到過算數據算到小數點後7位的讀者,重要的是這種人還不少......   所以主角的實力提升一定要小心謹慎...... 否則的話,前面你很爽很爽,後面你就直接等著哭吧, 這也是大多數無限流都太監的主要原因,寫不下去了唄。   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又來了, 主角實力不高,敵人太強,怎麼搞得過啊? 所以就需要所謂的佈局和鬥智了。 這東西是需要豐富的邏輯思維和閱讀體驗的, 要寫得好說實話,很難掌握, 不過也不是沒有速成的辦法。那就是-------「抄!」   對,你沒看錯,其實我當初也幹過這事,抄什麼呢? 福爾摩斯,柯南,少年金田一, 你直接去看看他們的故事,然後抄他們的推理過程就行了, 這個過程相對來說就輕鬆得多,當然怎麼抄,抄得怎麼令讀者看不大出來。 還是有一定技巧,不過總比你自己去構思鬥智推理佈局要輕鬆太多。 當然,如果一定很需要詳細解說技巧的,頂貼打賞以後站短我。 如果需求的人很多,那麼我會考慮專門發一張帖子的。   第三點要點,老生常談,更新要穩定。   每個月不少於二十萬字的「穩定」更新,還有,不要對讀者失信。 答應的事情一定要做到,答應他們9點更,你可以8點7點6點提前更, 這種「失信」是允許的,但是不能超過9點零一分。   相信我,信用是人生寶貴的財富,不僅僅是針對寫書。   OK,說到這裡就差不多了, 如果你有一定悟性並且真的讀透了這個帖子, 我可以肯定你去寫無限流能在起點至少賺4000一個月。 寫王牌的時候我和寫無限殘說的黑籍也談過類似的東西,他是達到了這個數據的。   而且,說實話,現在無限流這塊市場可以用飢餓來形容, 不像歷史和玄幻什麼的接近飽和。 寫手這個職業其實彼此競爭不大, 不像是餐飲,午飯在這家吃了面條,就飽得不會去隔壁吃餃子, 只要書好看,讀者看了他的書同樣也會看你的書, 所以我真心希望無限流這塊的寫手能多些,把市場做大一點。   好了,不廢話了,吃飯閃人。祝大家好運。 其實滿中肯的 雖然幾乎都可以說是老生常談 或者換句話說是CF版這裡這樣看的書多的人都說得出來的要訣 但是常常我們就是需要抓緊這個要訣寫作的作者啊 從每一個要點看一些作者像是某z宗師 真的是心有戚戚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69.103
sick304:阿土不說我還看不出來看不出來他有抄別部作品的佈局 11/05 22:08
w76301: 樓上沒有標點符要真的真的好饒舌 11/05 22:14
darkbrigher:但真正能做到的沒幾個 連張恆都做不到 11/05 22:14
w76301: 號 11/05 22:14
T50:起點最大的缺點大概是缺乏大綱吧,沒計畫是失控主因。漫畫起碼 11/05 22:17
T50:有編輯把關 11/05 22:17
tony332976:無限恐怖那個集數結束也夠多了好嗎 搞個魔動砲也不錯 11/05 22:19
GigiBuffon:套用偵探故事的推理其實還不錯用耶 也很難發現 11/05 22:20
darkbrigher:主角太強就只能把敵方調強 又或者只能變強打弱的爽書 11/05 22:21
darkbrigher:無限流一但主角變強打弱毫無問題還打啥... 11/05 22:22
deathnote14:推 補足讀者的遺憾這個埂真的很重要 11/05 22:24
deathnote14:我是認為通病在於 能力點能換的東西都太強了 失去求生 11/05 22:30
eagle90:寫智戰沒搞頭,作者智商還得比智囊高 11/05 22:30
deathnote14:的味道 未必任務都要給那種 殺死XX BOSS之類 11/05 22:30
scores:張恆的無限流是強在無限開新書上 11/05 22:31
liling0810:張恆的書裡面 張恆角色都很白癡 又很中二 11/05 22:38
liling0810:我很不喜歡這種抄襲日本漫畫的風格 他也很仇日 11/05 22:38
omegazero:無限恐怖我好像在神鬼三的仇日劇情那邊棄坑 11/05 22:43
ubei:難怪我看得完王牌而看不下無限..作者一開始想法佈局就差很大 11/05 22:48
poboq0002:王牌看到一半看不下去 完全不刺激 變成通關紀錄而不是 11/05 22:56
poboq0002:求生存的冒險 11/05 22:56
evilraistlin:我現在只要看無限流寫生化系列就不看了 有夠膩... 11/05 22:57
liling0810:我覺得最終進化很棒 11/05 23:08
darkbrigher:王牌前中期也是一堆仇日仇藏的憤青情結 11/05 23:19
eric113414:王牌其實憤青的不嚴重,而且卷土裡面還寫了一堆日本文 11/05 23:24
eric113414:化的東西,我覺得那些仇日的劇情可能只是讀者壓力.... 11/05 23:25
killord:主要還是要看他對作品到底熟悉到甚麼程度...不過無限流也 11/05 23:26
killord:只能在今時今日的大陸才能紅了...光版稅就沒前途了 11/05 23:27
bloodshed:一直想問什麼是無限流,google到的都不是重點= = 11/05 23:29
bloodshed:說是無限恐怖出來的,我也知道。但還是沒解釋無限流 11/05 23:29
killord:新興的東西哪有定義可言...多看幾部無限XX就會有共識了 11/05 23:31
pirrysal:就是抄襲日本漫畫殺戮都市的設定的小說 11/05 23:32
darkbrigher:去找本無限流的書來看應該差不多就懂了 11/05 23:43
maxjet:直接去看無限恐怖這本書就知道什麼是無限流了啊.... 11/05 23:47
maxjet:也不用看完全部 看到第一次到主神空間就大概瞭解了 11/05 23:47
windfeather:抄了一堆日本美國的東西,然後再搞滅日屠美...... 11/06 00:00
windfeather:全世界也只有中國敢這樣玩 11/06 00:01
eiin:淡淡的哀傷 11/06 00:45
shintz:無限流最慘的限制就是世界限制,象是魔法世界科技武器無效 11/06 01:04
shintz:之類的,這應該沒作者能寫出合理的戰鬥吧 =.= 11/06 01:04
summerkof:沒看過無限流 看了這篇想去看看這作者的書 11/06 01:52
osanaosana:推一針見血文... 11/06 01:57
qmaper:用說的都麻很簡單...... 11/06 08:15
chinesechang:張恆最失敗的是他的人品 11/06 08:37
vergilmir:最好笑的是明明無限流就是抄殺戮都市的 現在乞丐趕廟公 11/06 10:34
vergilmir:現在 無限恐怖變始祖了.. 11/06 10:35
bear753951:雖然抄,但不可否認早期寫的很好 11/06 10:55
windfeather:不過無限流最大特徵就是大量抄用別部作品設定,殺戮都 11/06 11:55
windfeather:市可沒這樣...就這點來說無限流還是該分開當無限流看 11/06 11:56
killord:說道殺戮都市我就想到天野雨乃...=///= 11/06 12:06
envia:如果說隨機招人給任務這樣算抄襲的話,那最早寫小說的作者都 11/06 13:19
envia:可以說後面全部都是抄襲的了,無限流本身是進入電影內,殺戮 11/06 13:19
envia:根本就是隨機在城市內戰鬥,兩個頂多是初始創意有雷同,說要抄 11/06 13:20
envia:襲,請先定義清楚何為抄襲再說吧 11/06 13:21
pirrysal:哦 進入城市和電影有何不同?一樣都是換個地點阿~科科 11/06 15:54
darkbrigher:拜托 給任務 ㄧ定積分才能回去 突然進入任務場景 11/06 16:37
darkbrigher:種種雷同已經很明顯就是抄襲了 至於啥電影世界就是另 11/06 16:37
darkbrigher:ㄧ種抄襲了 無限流本來就是在抄襲的基礎上起家的 11/06 16:38
reader2714:抄襲X抄襲=無限.....無限流本身就是一種毒.. 11/06 16:45
otakulala:天啊http://aedcpr95.tacomall.com.tw/ 11/06 17:08
qmaper:所有寫小說的都抄襲第一個寫小說的 11/06 17:46
envia:說抄襲的有真的把殺戮看到最新再來回文吧... 11/06 17:46
envia:除了黑球設定類似外,還有哪裡相同?抄襲的定義根本不是這樣 11/06 17:48
vergilmir:事實就是是事實 光是那顆黑球+房間+死鬥 就是抄襲了 接 11/06 17:49
vergilmir:著再抄各個小說漫畫 你可以說他寫的不錯 但是你沒辦法 11/06 17:49
vergilmir:打消我認為他是抄襲 這樣不算抄什麼才算抄 一字不漏? 11/06 17:50
vergilmir:創意雷同都好意思拿來護航 一整個虛弱無力 11/06 17:51
envia:法律上或文學上的定義,抄襲是指整段劇情或內容相似,而這種 11/06 17:52
envia:程度頂多被視為創意模仿或借鏡而已,否則修真類別都可以說是 11/06 17:52
envia:抄襲蜀山劍俠,武俠可能都算抄襲金古之流的了 11/06 17:53
envia:真的要說抄襲,可以去找法律上真正被判定抄襲的著作,那個才算 11/06 17:54
darkbrigher:算了吧 假如抄殺戮城市不算抄 抄各電影絕對是抄 11/06 17:55
darkbrigher:要不是對岸智財權近乎零哪能這麼囂張 11/06 17:56
vergilmir:對了 你可以去看看縱橫的定國 那本書也有人在說不是抄贅 11/06 17:56
vergilmir:婿的呢 .. 對了之前好像這主題也吵過 科科 11/06 17:57
vergilmir:創意模仿或借鏡 都好意思拿出來護航 這樣不就等於你自己 11/06 17:58
vergilmir:都承認很像了 事實就是事實 兩本都看過的都會這麼想 11/06 17:58
darkbrigher:剛又去找找 抄襲是指整段劇情或內容相似? 抄襲可不止 11/06 18:13
darkbrigher:這一種 一項或多項情節相同也算 至少在"重作"這方面 11/06 18:14
darkbrigher:作者沒得到原作者同意 11/06 18:15
envia:樓上說對了,抄襲定義不只一種,但就這兩個在法律上的判定來說 11/06 18:16
envia:Gantz告無限抄襲的話,基本上不可能成立,因為相似例子太多, 11/06 18:16
envia:如果成立,代表法官認定的是廣義抄襲,會造成蜀山那些等之後的 11/06 18:17
envia:小說都會被判定作為抄襲作品,頂多只能說是創意模仿,但不能定 11/06 18:18
envia:義為抄襲 11/06 18:18
darkbrigher:蜀山著作權保護年限都過了吧 再說 修真類被抄最大的應 11/06 18:22
darkbrigher:該是飄渺之旅 11/06 18:23
killord:房間黑球死鬥還能算致敬啦...電影人名動漫角色不說抄那麼 11/06 21:47
killord:難聽也是改編作品了 版權持有者如果要告未授權使用這告的 11/06 21:48
killord:也應該會成 只是大陸法庭可能不會讓外國人告成就是了.. 11/06 21:49
killord:講好聽就是二次創作 當然 二次創作跟抄襲還是有差異的 11/06 21:50
akumafox:穿越無數個故事的世界,維護和破壞故事劇情,我覺得這點跟 11/06 21:50
killord: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版權這方面絕對繞不過去... 11/06 21:51
akumafox:王國之心有點像 11/06 21:51
killord:王國之心的創作者是版權持有者呀... 11/06 21:52
akumafox:所以說大陸以外的地區不是沒想到這種模式,是手上的"世界" 11/06 21:54
akumafox:不夠多可以玩 11/06 21:55
darkbrigher:要這樣玩的大雜燴搞笑片有阿 但不像無限恐怖這樣明目 11/06 21:56
darkbrigher:張膽 不過張恆抄人者人恆抄之 他自己的作品也被抄了不 11/06 21:57
darkbrigher:少 11/06 21:57
killord:版權觀念發達的地方有這個創意也沒得賺錢呀...光版稅就... 11/06 22:00
envia:黑球死鬥問題還好,主要是後面t病毒,神鬼之類的明目張膽寫出 11/06 22:33
envia:基本上已經算是牽扯到重作/重製的部分,這點一定違反不用說 11/06 22:33
envia:另外有興趣可以看一下大陸起點的分類,同人創作很少有和起點 11/06 22:35
envia:簽約,感覺像是躲開著作權的麻煩 11/06 22:36
windfeather:基本上在國外的話,無限恐怖早就被告到脫褲都不夠賠了 11/06 23:12
windfeather:是說鮮網也很有種敢出這個,如果有人故意去向代理商投 11/06 23:12
windfeather:訴,以那些超大作等級,鮮網恐怕要挫咧等 11/06 23:13
akumafox:生化告一次,異形告一次,咒怨告一次...更新一次告一次XD 11/06 23:16
osanaosana:...樓上太好心了,應該是每個作品都告一次,生化至少3次 11/07 02:26
blackknight:鮮網可是把王牌進化給閹掉了 害我只能去找網路版Orz 11/07 10:28
akumafox:看完討論再回頭看這篇文章,無限流的優勢這段,真的是踩者 11/07 10:50
akumafox:別人往上爬 11/07 10:50
windfeather:看之後會不會有無限流自己穿來穿去 互婊互咬XD 11/07 11:12
asdf751013:我只能說 個人想法的「抄襲」真的不要拿出來跟人戰 11/08 13:55
asdf751013:不管作品內容有多相似、多相像,你就是只能說作品雷同 11/08 13:56
asdf751013:因為「法律」的判定是嚴謹的,不是靠「感覺」的 11/08 13:56
asdf751013:也不是靠「文章內容設定」的 11/08 13:57
asdf751013:舉例:黑球+死鬥+積分 11/08 13:57
asdf751013:確實無限流會有類似設定:主神空間、電影內容死鬥 11/08 13:58
asdf751013:外加分數制這些都是相類似的概念沒錯 11/08 13:58
asdf751013:但設定相類似,就是未達法定「抄襲」的標準。 11/08 13:59
Thompson:以鄉民的標準 哈利波特之後 就沒人可以寫現代英國的法師 11/09 17:07
Thompson:另外那些電影,漫畫之類的版權問題其實很容易閃過去... 11/09 17:10
Thompson:地點 時間 人物 改一改就好... 11/09 17:11
Thompson:劇情就視情情況小改一下 11/09 17:12
Thompson:(而且明明也有無限流不是用同人文的寫法) 11/09 17:13
bluefish520:wjo 11/15 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