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ixm:真精彩,完全可以在起點入V了。多人合作的典範 05/11 11:01
推 asleisureto:精彩到可以出書了 《起點風雲錄》 05/11 11:03
推 qwer123441:這家公司也真亂XD 05/11 11:07
推 Ho1liday:XDDD 感謝原PO精彩報導 05/11 11:12
推 poboq0002:起點從一個好的發展平台變成一個扼殺創意的元兇 05/11 11:12
推 killme323:搞不好真的會有起點風雲錄.... 05/11 11:14
推 popoting:機機:大通暢術 05/11 11:16
推 qwer123441:訴訟點在? 05/11 11:16
推 Odyseus:所以神機的身分證其實是他弟弟的?所以可以本人再出書嗎? 05/11 11:34
→ w3160828:訴訟點是起點約簽了 筆名是屬於起點而非作者 05/11 11:38
→ w3160828:敗訴的話 神機的筆名寫出來書都是起點的財產 05/11 11:38
推 laal:推《起點風雲錄》XSSSSSSSSSSSSSSSS 05/11 11:44
推 god80309:念頭通暢 05/11 11:53
→ w3160828:不過老實說 副總有權力決定要鬥機機? 05/11 11:56
→ w3160828:機機現在的王牌也不過是鬥對方的副總走開而已 05/11 11:57
→ w3160828:所以到底是起點高層要鬥死雞雞 還是副總自己腦殘跳下來? 05/11 11:57
推 faway:叫機機寫一本書講這整個故事算了XDDD 05/11 11:57
→ w3160828:機機鬥贏副總也沒用阿 還是輸到慘敗 05/11 11:58
目前微博上雖然傳出了神機二審敗訴的風聲,
但『二審的判決文到目前為止都還沒由任何一方公佈過』。
所以目前狀況仍然不明。
推 tentryway:筆名屬於起點? 那換個筆名就沒事了 ? 05/11 12:16
→ tentryway:反正只要公開宣布一下 大家都會知道啊... 05/11 12:16
→ tentryway:還是不爽換 只好法院見了 ? 05/11 12:16
推 y2ker:這互嗆的內容怎麼看起來像是機機迴避問題 05/11 12:23
推 pn6986:輸的切雞雞 05/11 12:23
推 VMX:不夠淡定ˊ_>ˋ 05/11 12:26
→ fewhy:身分證是弟弟的XDDDDDD 05/11 12:33
推 holyice02:筆名不是本就屬於作者自己嗎?又不是起點方面給的,怎麼 05/11 12:58
→ holyice02:能說是屬於起點呢? 05/11 12:58
似乎在起點白金約中也有提到筆名的部份,
一旦簽下後就連筆名也會被起點拿走
※ 編輯: Echo2 來自: 114.40.51.213 (05/11 13:12)
→ Rain0224:把這題材寫成故事,劇情一定比那些灌水的YY文精彩得多 XD 05/11 13:20
推 darkbrigher:雖然不是很喜歡機機 不過起點好像也很血尿 05/11 13:23
→ w3160828:當初綜橫會紅就是靠被白金約嚇跑的起點大手... 05/11 13:31
推 holyice02:原來如此,謝謝解說。但不得不說,這樣完全不合理。 05/11 13:38
推 Fron:可以把這出一本書 叫 起點爭風錄 05/11 14:00
推 steven3QXD:身份證是弟弟的這個不是隔壁棚某高手的劇情XD 05/11 14:05
→ ranefany:所以以後筆名就取 土豆一號 土豆二號 再來米三號 05/11 14:13
→ ranefany:有人要解釋一下槍手工作室的八卦吧 05/11 14:14
→ pirrysal:看來神機那套在現實中行不通阿~ 05/11 14:26
推 forann:如果他現在的聖王寫的跟他微博一樣精彩就好了... 05/11 14:29
推 qwer123441:換個筆名不就好了XD 讀者會流失的早就流失了 05/11 14:31
→ qwer123441:還是其實這是一種想紅的噱頭= = 05/11 14:31
→ airlow:搶人筆名?起點也夠狠了,那是不是以後可以找寫手繼承筆名? 05/11 14:39
→ airlow:不過副總被打臉的樣子真的很小說,連最後的敗犬遠吠也很像 05/11 14:40
綁筆名這種事其實在台灣也發生過,
有得出版社在跟作者簽約時就會悄悄引渡這種條款,
有些新手作者不注意簽下之後,想轉出版社就得整個砍掉重來,
之前建立的口碑與成績等於都白費了。
但起點白金約霸道的地方並不只於此,
起點白金約一簽下去作者就等於什麼權利都沒了,
所有權利都被轉到起點官方手上,作者充其量只是起點的碼字工罷了。
→ w3160828:是可以找寫手繼承筆名.... 05/11 14:43
※ 編輯: Echo2 來自: 114.40.51.213 (05/11 14:51)
※ 編輯: Echo2 來自: 114.40.51.213 (05/11 14:55)
推 Yaunzunsha:身分證是弟弟的??某無下限的大神嗎XDDD 05/11 15:05
推 jimmy885:筆名還是挺重要的,像番茄、土豆這種真的找人頂替,風格 05/11 16:16
→ jimmy885:不要差太多我想訂閱跟月票也不會少的 05/11 16:16
推 dehard:最大的關鍵是白金約簽下去 你寫的書都是起點的 05/11 16:35
→ dehard:這才是被說成霸王條款的原因 你變純碼字的 其他全起點的 05/11 16:36
→ dehard:你在不在起點 筆名 書都不是你的 是起點的 05/11 16:37
推 killord:白金條款簽下去是按搞計費 還是給薪制度呀oWo? 05/11 16:39
→ killord:不過早期萬象好像也幹過類似的事情... 05/11 16:40
→ pg11364:以前當槍手簽過6本,本本作者不同 XD 05/11 17:12
→ pg11364:用中文碼文,真的一點都不值錢,萬分哀怨 05/11 17:13
→ jimmy885:其實白金合約主要還是制約這些所謂的大神,小寫手反而更 05/11 17:17
→ jimmy885:想簽下去,這樣碼字還有錢賺不用苦逼得還要靠全勤獎之類 05/11 17:18
推 linzero:改筆名又沒差,像藍晶改叫血珊瑚,書看得更爽(?) 05/11 17:27
→ linzero:不過同筆名違法嗎?比如縱橫或17K有個新人名字跟起點某位 05/11 17:28
→ linzero:同名,但不同人這樣呢? 05/11 17:28
→ linzero:書名因出版品有在登記所以可能有問題,筆名應該沒差吧? 05/11 17:30
推 GigiBuffon:記得起點的白金合約真的不是人在簽的 好像一堆霸王條款 05/11 17:44
→ GigiBuffon:裡面一堆條款大概也只有某個國家才能合法(印象中 05/11 17:45
推 rhikvh:大不了改成夢入機機XD 05/11 18:54
推 LuZenJar:那些留在起點的大神,最後不知道簽的是不是一樣的東西@@ 05/11 18:54
→ jimmy885:其實那個白金合約最霸道的事把作品之後衍生的商品像改編 05/11 19:16
→ jimmy885:成網遊、戲劇等授權都讓給起點,這塊才是機機在意的 05/11 19:17
推 homocat:同筆名應該違法的﹐特別是著名筆名 05/11 20:15
→ homocat:不然就不會那麼多全庸 和金庸新 來冒充金庸了 05/11 20:16
推 tentryway:這也太扯 都它賺就好... 05/11 22:30
推 helmsley:改神入夢機就好啦XD 05/11 22:53
→ helmsley:夢入神雞雞也不錯~~(誤) 05/11 22:54
推 forkc:金庸新、古龍原… XD 把「夢入神機」改成「夢出神機」怎樣? 05/11 23:28
推 LovError:神雞入夢 也不錯阿 05/11 23:37
→ LovError:夢入雞神 神雞夢入? 入夢神雞 入神夢雞? 05/11 23:39
推 steven3QXD:倒過來 機神入夢 以後還可以跟別人打賭XD 05/11 23:43
推 my7357405:改成夢人神機不就好了 05/11 23:46
推 tentryway:夢入神雞 滿威的=-= 05/11 23:52
→ summerkof:神機入夢 05/12 00:01
推 tomliang212:唉!起點專產河蟹。多少抗日好文被封殺,留下媚骨之流 05/12 00:39
→ tomliang212:噁心小說。 05/12 00:40
→ mirrorlee:只能說起點已經成為網路小說的毒瘤 05/12 01:44
→ scores:神雞出入 05/12 01:47
推 QQ5566:gg 05/12 06:18
推 kenyun:新生夢入神基好了 日本漫畫換刊連載也都這樣 05/12 11:39
推 lI1I1l1lI:夢日神雞 05/12 11:46
推 willy:他們不怕別的小說網坐大嗎 05/12 14:18
推 zzzzzjosh: 就跟蘋果不怕別人作平板一樣意思 05/12 16:44
推 killord:猛入神雞! 華人只要事業有規模 就會先內鬥 被鬥垮了也要先 05/12 17:11
→ killord:幹掉原來的自己人 否則怎麼說先安內再壤外呢?(誤 05/12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