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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一下我道聽塗說來的 起點霸王條款 之 時空背景 1.起點崛起,此時起點力捧血紅,而血紅也以瘋狂更新幫起點帶來高人氣... 江湖傳聞起點在這個時期也用了很多垃圾步,後來做大了以後就上岸洗白了... 2.起點獨大(市場佔有率超過5成) 3.起點被盛大收購,得到大量注資,目標更改為壟斷市場... 4.起點店大欺客,不但欺負作者更欺負讀者,引起了一些反彈... 此時第一次出現霸王條款.... 5.17K出現,挾著充足的銀彈挖走當時起點當紅的編輯老Q,作者煙雨江南,血紅,雲天空 (血紅跟雲天空我是不太看的,但在當時他們的確人氣超高,可惜帶槍投靠沒很成功) 6.17K苦撐一年多,銀彈燒完了 => 當初很多跳槽的作者合約從[買斷]改為[分成] 7.起點擊敗勁敵,決定趁勝追擊,此時推出比(4)時期更苛刻的霸王條款... 很多正在當紅的作者都收到換約的要求,不簽霸王條約,你的書就會......... 之前煙雨江南跳槽時,起點力捧跳舞來抗衡(跳舞是不太看的,但當時他的確人氣超高) 跳舞不想簽霸王條款,但也沒選擇跳槽,下場就是變急凍奇俠.... 8.縱橫出現,挾著充足的銀彈以及對作者較為友善的合約,一口氣挖走了許多起點大腕... 其中有當初被迫簽下霸王合約,最後仍然選擇跳槽的夢入神機跟方想,也有沒簽霸王 合約直接跳槽,結果書就被迫爛尾的作者如更俗等人... 9.起點跟縱橫打官司,經過後台的比拼之後,縱橫跟夢入神機賠錢了事... 10.所謂霸王條款,就我的理解都是要綁當紅的作者,美其名為白金作者... 實際上一旦簽了合約,這作者差不多就變成純打工仔,連筆名都變起點的... 最重要的是除了網路上的版權(以後各種改編電視電影,改編遊戲的權利都收走) 其實純碼字在大陸也沒什麼前途,那些在金字塔底部的廣大的苦B寫手,他們圖的就是 成神之後,在金字塔頂端可以拿到的百萬年薪,要不然如果只是混個溫飽,有太多比全 職寫手好的工作可以做了... 而起點的霸王合約就是選擇在寫手即將崛起要賺進大把鈔票時(有廠商來談遊戲的授權) 強迫你簽約把這最肥美的收入給交出去,試問誰會想簽? 但如果你不簽,起點有的是手段搞你,除非你跳槽,那如果你是剛買了房子要繳房貸 你怎麼辦? 不是每個人都像葉秋那樣可以用弟弟的身分證去簽霸王合約....... 有腰桿比較硬的,不差這點錢的如煙雨江南選擇不簽,直接跳槽17K... 說不回來就不回來.... 也有曾經跟起點高層如同李宋那樣親如父子,最後反目成仇被冷凍的寫手如跳舞... 也有像夢入神機那樣,為了追求念頭通達,跳槽以後跟起點把官司打到底的人... 如果最後真的能賠六十萬就把事情解決,我想GG應該損失不大... 其中很大部分應該是縱橫買單(或是當初稿費上就有多給他,虧不了多少...) 雖然我比較常在起點看書,但我真的滿不喜歡起點店大欺客的,所以我比較偏作者的 立場,另一方面我覺得當作者如果沒有一點性格的話,寫出來的書也很難寫的好看! 雜七雜八的寫了一堆,大家就隨意看看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4.66
pirrysal:看看他們寫的小說,再來看起點的行徑,真是格外諷刺 06/01 18:54
pirrysal:什麼主角光環,成神也能把你打落下凡XD 06/01 18:54
pirrysal:重生之起點合約,描述一張合約穿越到過去統領小弟的故事 06/01 18:55
zseineo:推 06/01 18:55
kd1523:不勝唏噓啊,為什麼起點要那麼貪婪呢。 06/01 19:04
killkillkill:起點最令讀者噁心的, 大概就是讓讀者"被消費". 06/01 19:06
killkillkill:當初我有個起點帳號, 後來不知道為何被禁止登錄, 好 06/01 19:08
killkillkill:不容易養到"小學"的帳號, 就這樣沒了= =. 06/01 19:08
killord:...不要說大陸...台灣十多年前的萬象也差不多走這個路子 06/01 19:15
goopa:莫大深受其苦啊... 06/01 19:15
goopa:當年星戰系列超夯的... 06/01 19:15
goopa:如果莫大當年簽的是分成協議 06/01 19:15
killord:第一個就是武俠/玄幻小說家出道多半都很年輕 第二就是跟 06/01 19:16
killord:本是社會邊緣人 沒出名前跟無業遊民無異 沒社會地位 06/01 19:16
mquare:起點 感覺跟鮮網好像 (鮮網還活著嗎?) 06/01 19:17
killord:第三個就是小說就算是當代也跟下九流的東西差不多 上官鼎 06/01 19:17
goopa:鮮網的條款印象中也滿兇的(有要包括之後遊戲改編的權利) 06/01 19:17
goopa:但至少鮮網其他部分給的條件很優渥,而且沒有連筆名都要霸占 06/01 19:18
goopa:還是有差的吧 06/01 19:18
killord:算是台灣那一代爬的得最高的了 可是也切割得很乾淨... 06/01 19:18
goopa:莫大就轉型的不錯啊 06/01 19:19
goopa:不過莫大畢竟是少見的成功例子 06/01 19:19
inshadow:難怪我怎覺得這合約內容似曾相似,原來是跟鮮網半斤八兩 06/01 19:19
goopa:九把刀我不熟就不討論了 06/01 19:19
goopa:當年鮮網的合約雖然也凶 但作者選擇性也大 06/01 19:21
killord:九把刀不只寫小說呀 多產多元 又有正經文學獎背景 媒體對 06/01 19:21
killord:他接納度自然高...oWo 06/01 19:21
goopa:如果願意搞費拿低一點,也可以簽別家,束縛就少一些... 06/01 19:21
goopa:想想看,如果九把刀當初也被迫簽下一張霸王合約 06/01 19:22
goopa:那他現在損失會有多大 06/01 19:22
a47135:鮮網的條款確比起點優渥這是無誤的 by簽過的人 06/01 19:22
goopa:但我想他應該不可能簽這種霸王合約就是了 06/01 19:22
killord:就沒有那些年了(?) 06/01 19:22
killord:她出道比較開明了吧... 06/01 19:23
goopa:嗯,九把刀環境不同,不討論。 06/01 19:25
goopa:我是想說大部分的作者還是有一份其他職業 06/01 19:25
goopa:兼職寫作,這樣壓力才不會太大,腰桿也才硬的起來。 06/01 19:26
goopa:專職作者當然也是可以很有性格,但壓力就比較大... 06/01 19:26
goopa:比如說莫大當初寫星戰時只是兼職 06/01 19:27
linzero:或許某程度上跟通路商強勢吃死供應商一樣吧 06/01 19:27
goopa:後來因為星戰爆紅,後來才會想轉為專職作者。 06/01 19:28
goopa:像藍晶,煙雨江南,徐公子等人也都有各自的工作 06/01 19:28
goopa:所以寫作時壓力相對要小一些。 06/01 19:28
aynydy:葉秋才是弟弟阿 主角叫葉修 06/01 19:33
scores:九把刀這次靠電影賺翻了 都不知道會不會繼續寫... 06/01 19:50
MAX777:那在台灣發實體書的收入也要算起點的?? 06/01 19:58
gainsborough:看作者,像夢機機這種有始有終的,雖然我不看,但是 06/01 20:14
gainsborough:會站在他的立場,要是像某二狗那位,我會衝出去買鞭 06/01 20:15
gainsborough:泡來放,後送他"死好"兩字 06/01 20:15
Mues:好恐怖的環境 06/01 20:18
Mues:藍晶寫作速度超快捏 有正職喔 06/01 20:20
reader2714:拿弟弟身分證簽約..XDDDDDDDDD 06/01 20:29
scores:那還要弟弟是雙包胎才行 06/01 20:40
tsming:中國 不意外XD 06/01 20:55
ab022:我覺得這方面羅大應該不少猛料 06/01 21:12
killord:我都覺得羅大可憐了...東方明明再包裝一下應該會比較好賣. 06/01 21:39
killord:嚴格來說我覺得東方已經開始偏輕小了 改成輕小包裝搞不好 06/01 21:40
killord:就不會寫到最後變成好多人嫌慢...唉...... 06/01 21:40
appshjkli:東方的問題有部分是主角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是主角不知 06/01 22:24
appshjkli:沒有生動的個性 沒有明確的目標 天天被牽著到處走 06/01 22:25
appshjkli:總之也出了這麼多本書 結果還是有讀者不知道主角想幹嘛 06/01 22:25
appshjkli:這樣的小說會比較沒有辦法吸引大眾也是有其原因的 06/01 22:26
nanoy:中國如果有「正當」的弟弟應該都是雙胞胎吧 一胎化 06/01 22:35
killkillkill:一胎化罰錢而已啊. 06/01 22:38
w3160828:...你有一萬人民幣就能超生了 06/01 22:45
w3160828:第一次聽說6000 第二次一萬 06/01 22:46
cka:起點的行徑真的很霸王 凡人修仙傳也被壓榨得很慘 06/01 23:02
cka:他的改編遊戲的收入也都被起點拿走 06/01 23:02
comtak:念頭通達 看到就笑了XDD 06/01 23:20
※ 編輯: goopa 來自: 180.176.14.66 (06/01 23:31)
pank:藍晶(血珊瑚)書出這麼快,居然還有時間做其他正職... 06/01 23:32
DuFanSong:起點真是垃圾 我希望不久的將來能看到他倒~~ 06/01 23:39
mirrorlee:起點真是太大了 任何企業一獨大就會霸行欺市 所以我後來 06/02 00:24
mirrorlee:更本不訂閱 06/02 00:24
jimmy885:我想當初那些寫手簽白金合約時候沒想過還會出現第二家 06/02 02:38
jimmy885:就傻傻得把賣身契(委託創作)給簽下去了,後來跳槽才發現 06/02 02:40
jimmy885:有問題,也不知道當初GG簽約幾年,不過二審也給他解套了 06/02 02:41
DarkD:商人逐利,而且這感覺後頭挺硬... 06/02 04:33
tentryway:X點真的是... 06/02 08:32
qmaper:商業競爭阿~~~誰贏就全拿 06/02 09:19
rayse:該怎麼說呢 換一個位置就會換一個腦袋吧 為了錢就沒有人性 06/02 12:27
rayse:像當初言小有個作者就為了不平等待遇跟出版社打過官司 06/02 12:27
rayse:結果他後來自己出來開出版社 定的約比當初那家還過分欺負人 06/02 12:28
rayse:大陸這個真的是扯爆了 但是當初台灣也沒好多少 06/02 12:29
rayse:之前不是有人說過如果JK羅琳生在台灣 哈利波特的收入大概 06/02 12:30
rayse:只有三萬 然後一定會被搞成無限集+爛尾XD 06/02 12:30
mycai:鮮網簽約不會連筆名都霸佔是因為在台灣著作人格權是不能轉讓 06/02 16:23
mycai:的,這點在正常保護著作權的國家應該都是成立的,所以中國的 06/02 16:24
mycai:的著作權法規定是與眾不同嗎?連筆名都可以買賣? 06/02 16:26
lordowen:跟筆名沒有關係吧,純粹就是針對自然人行為 06/02 20:46
morning79:著作人格權本來就是一身專屬 只有財產權才能讓與 06/02 20:56
morning79:不過大陸的著作權法也確實很奇特就是了...所以原文書才 06/02 20:57
morning79:能一直翻阿 06/02 20:57
jacvky:我只想說,我非常懷疑起點盜帳號是內部監守自盜。 06/04 11:41
jacvky:我遊戲一堆從沒被盜過,反而起點被盜帳號,自此放棄起點。 06/04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