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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be 1997 IMDB: http://www.imdb.com/title/tt0123755/ 來自各方不同的人 神秘科技 生存遊戲 獎勵: 你還活著 無止境任務: 三部曲 + 時間迴圈 Saw 2004 這需要介紹嗎?都拍到 7了 -- 等等....2004 原來老外也是抄GANTZ的概念.... -- 對抄襲的定義不一樣 怎麼戰都不會有結果的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225.108
z5921361:創作只要想到同一塊去,就會被說抄襲 06/03 18:47
Zazabi:如果要用被法律判定才算的話 我只能說 對不起法律很忙 06/03 18:51
vergilmir:還不是那顆球害的 06/03 18:51
Zazabi:沒有錢 法律是很懶得動的 拚了沒有錢 法律也懶得判的 06/03 18:52
z5921361:其實我覺得就算換成角錐還是會有問題 XD 06/03 18:52
rrrz:cube跟gantz相似度 和 無限恐怖跟gantz的相似度 一樣? 06/03 18:56
rrrz:看到這種都很懷疑是心中那把尺是變形尺嗎 這樣量會一樣 06/03 18:57
對我來說一樣 GANTZ = Cube + Resident Evil + 畫家搞的黑球任務發布器 無限 = "抄襲" GANTZ 的 "黑球" + 各種同人誌 不過兩種都很渣,所以我從來沒追過.... ㄛ....有Reika的本就是了 (笑) ※ 編輯: gaviann 來自: 1.173.225.108 (06/03 19:01)
zssa102:話說殺戮都市的作者有聲稱自己的作品是100%原創嗎? 06/03 18:59
rrrz:那不就得了 你結論都出來了 兩本都抄襲阿 前面那篇有結論? 06/03 19:06
我會說概念參考而不是抄襲 還有,不要亂扣帽子....
linzero:殺戮作者的作品重點是巨乳 06/03 19:06
除了ㄋㄟㄋㄟ以外一無是處(就我個人而言) ※ 編輯: gaviann 來自: 1.173.225.108 (06/03 19:09)
a47135:有ㄋㄟㄋㄟ就夠了 06/03 19:11
rrrz:無限 = "抄襲" GANTZ 的 "黑球" + 各種同人誌 06/03 19:12
rrrz:沒問過cube的作者 我不知道他借鑒過gantz沒有 06/03 19:13
rrrz:但有人問他借見過他會承認 ex 駭客任務 06/03 19:14
Zazabi:有ㄋㄟㄋㄟ很實際的就打敗一堆了 (尤其在某地... 06/03 19:15
rrrz:喔 我的錯 年代是反過來的話 要去問問gantz作者才知道 06/03 19:15
rrrz:我是相信日本漫畫家有借鑒過會承認 06/03 19:16
rrrz:我本意從不在於捧gantz有多屌 而是張恆這種用了還我原創 06/03 19:18
rrrz:的態度 哎呀 我沒看過 然後轉身後大量借鑒其他東西 06/03 19:19
KanoLoa:張恆的品行差還用你提醒,你看到現在誰挺張恆的人格了=.= 06/03 19:22
KanoLoa:你一直提他態度出來鞭,我真的不知道用意到底在哪? 06/03 19:22
KanoLoa:不覺得討論很失焦嗎,要討論抄襲就單討論抄襲麻真是。 06/03 19:22
Zazabi:討論這個有用嗎? 覺得是就是 不是的就不是 誰也不服誰的 06/03 19:23
KanoLoa:樓上說沒錯,但不給另一方討論的空間一昧否定亂吼真的很糟 06/03 19:24
memorywind:沒用啊,又不說辯論比賽還有評審...(攤) 06/03 19:25
Zazabi:不用吼啊 這是看智商的 跟國王的新衣一樣 有智商就看得到 06/03 19:25
memorywind:凡人的智慧啊 (捏鼻) 06/03 19:26
KanoLoa:s現在又說到智商了,覺得被瞧不起再出來吼兩句,越來越遠 06/03 19:26
linzero:所以來討論ㄋㄟㄋㄟ嗎? 這個較實用? 06/03 19:26
KanoLoa:真的是很難良性討論捏 06/03 19:27
Zazabi:所以楚軒可以看到 張恆可能只能看一半 恩 這對比應該是 06/03 19:27
gaviann:所以....來討論ㄋㄟㄋㄟ吧 (喂~~) 06/03 19:27
Zazabi:正確數值的體現 呵呵 06/03 19:27
rrrz:不是不給他空間 而是他用"有可能"這種講法 這還用討論嗎 06/03 19:27
Zazabi:我們這等凡夫俗子大概只能欣賞裸體了 哈哈哈 06/03 19:28
rrrz:剛開始是講證據 後來他自己跳到可能性 這不是我提出的阿... 06/03 19:30
memorywind:惡魔的證明 貓箱 貝阿朵莉切~~~~~~~~~~~~~~~~~ 06/03 19:31
Zazabi:3R1Z你就認了吧 這世上那個 完全沒可能 06/03 19:31
coolkai:我倒覺得沒確切證據下用"可能借鋻"的講法比較精確 06/03 19:32
rrrz:至少我自己是戰的心滿意足啦 沒有遺憾 從不從無所謂了啦XDD 06/03 19:32
Zazabi:但是這立論是連他自己都一起否定了 根本是這詭辯 06/03 19:32
memorywind:好把我只再認真回一次...證據的程度只到很有可能 06/03 19:34
memorywind:在沒辦法真的證明的情況下我們只好將給法院判斷 06/03 19:35
memorywind:即使結果跟事實是不一樣我們也能接受那應該是大多數人 06/03 19:35
rrrz:所以判決是用哪個結案? 不會有判決是有可能這樣.... 06/03 19:36
memorywind:可以接受的結論,所以在沒有法律判斷的情況下斷言 06/03 19:37
rrrz:我的點在於 不能用有可能這樣就乎攏過去 機率是機率 06/03 19:37
memorywind:那只是對自己判斷力的高傲而已,我也覺得張恆有借 06/03 19:38
rrrz:最終結果一定是有或沒有 而不是這樣似是而非的答案 06/03 19:38
memorywind:相當程度我相信自己的判斷,但我不會說我自己絕對是對 06/03 19:38
rrrz:要就認為證據不足 不是抄襲 end 06/03 19:38
KanoLoa:我覺得,何不自己查一下國際法的條件,看看抄襲判決的可能 06/03 19:39
KanoLoa:一看自己心中應該能有個底不是嗎。 06/03 19:39
Zazabi:弱弱的問一句 我認為張恆有抄 這犯法? 沒有可能我說對了? 06/03 19:39
rrrz:兩邊各拍50大板真的是無敵阿 06/03 19:39
memorywind:法規條件可以說沒有抄襲(在gantz上),但r的抄襲定義是 06/03 19:40
Zazabi:照你的說法 等法院判完了在來說我錯了吧 XD 06/03 19:40
memorywind:沒有承認的借鑑(事實上有)的話就是抄襲 06/03 19:40
Zazabi:你的矛太利 連你自己都擋不住的 06/03 19:41
rrrz:你認為你的 我認為我的 然後end這很正常 06/03 19:41
memorywind:所以說無法 只能來討論ㄋㄟㄋㄟ...ˊ_>ˋ 06/03 19:42
rrrz:我可以接受你用證據太少的說法來講這不是抄襲 06/03 19:42
rrrz:而不是用有可能 就這樣帶過 在皆有可能下根本沒有對錯 06/03 19:43
memorywind:我擋不住沒關係 ㄋㄟㄋㄟ擋的住就可以 還可以彈開炸彈 06/03 19:43
KanoLoa:這件事情又怎樣能討論出個對錯呢?不把話說死本身就是選擇 06/03 19:44
rrrz:但用種選擇 憑什麼講我的選擇是錯? 06/03 19:45
KanoLoa:要判對錯,得定一個大家能統一的標準來討論。光抄襲這兩字 06/03 19:45
KanoLoa:個人定義的範圍就差這麼多了,當然很難討論出一個結論。 06/03 19:45
KanoLoa:所以不把話說死是很正常的,如果你真的很想和版友討論出一 06/03 19:46
rrrz:用有可能做結尾 那法官是要判什麼= = 06/03 19:46
KanoLoa:個你能接受的結果出來。何不想想哪個標準是彼此能接受的。 06/03 19:46
KanoLoa:本來就是只有可能性,你又不是雙方當事人能爭個結果出來。 06/03 19:47
KanoLoa:版上討論這麼久,最後也只是討論出一個可能性罷了。 06/03 19:47
KanoLoa:用有可能當結論再正常不過。我感覺不出哪裡不對。 06/03 19:47
Zazabi:KAN你是想存異求同 另一位只是想把自己擺在不會錯的位置 06/03 19:47
KanoLoa:誰這麼有自信可以說 沒錯,一定就是這樣不會有其他可能性 06/03 19:47
bpii:實際打死人證據太少卻判無罪難道就沒殺人 這二分法根本詭異 06/03 19:48
Zazabi:所以萬物都有可能 哈哈哈 包括他自己錯的可能 06/03 19:48
KanoLoa:殺人與否跟是誰殺人本身是兩件事,這例子有所差異。 06/03 19:49
rrrz:但事實就是只能這樣分 我沒說不能判我是錯啊 06/03 19:49
Zazabi:所以他早就倒論了 還在硬撐著 06/03 19:49
KanoLoa:本來就有錯的可能,可有看到有人大聲囔囔自己一定對? 06/03 19:49
rrrz: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不服再上訴 用無敵講法有什麼好談 06/03 19:50
KanoLoa:如果你說我們採用台灣著作權抄襲的標準來討論,是有可能討 06/03 19:50
KanoLoa:論出在台灣判決下的結果。 06/03 19:50
rrrz:我說我覺得是對 然後我給出我覺得是對的地方 06/03 19:50
rrrz:要就說我錯 給出錯的地方 而不是跑出來說 都有可能啦 06/03 19:51
KanoLoa:不是一直都有提了嗎?或許你可以列清楚點,幫助大家討論? 06/03 19:52
memorywind:再爭下去我就北要變成張恆原創說了...XD 06/03 19:55
rrrz:用法律的例子來看 無限恐怖與gantz相似之處 不知道成不成立 06/03 19:55
memorywind:就目前證據力來說告抄襲很難,說借鑑很有可能 06/03 19:56
rrrz:不成立方會有不成立的理由 成立方有成立方的理由 06/03 19:56
memorywind:為什麼我一定要變成說張恆一定有借? 我說有可能不行嗎 06/03 19:56
KanoLoa:你要用台灣的還是國際的來看? 06/03 19:56
rrrz:結果出來就是不服也得服 但一定會有過程有理由有結論 06/03 19:57
rrrz:最終結果要就抄襲不成立 要就抄襲成立 06/03 19:58
memorywind:所以結果在哪? 如果有結果就不用爭論啦..大家可以回家 06/03 19:58
rrrz:不求結果真的沒什麼好談 頗符合亞洲人現況 06/03 20:00
rrrz:有問題 和稀泥一下就過去了 但問題還是存在 06/03 20:00
rrrz:所以說力王打破牆壁 大家可以回家啦!! 06/03 20:01
KanoLoa:我自己的判斷是很難成立抄襲,你要找出無限恐怖跟Gantz雷 06/03 20:02
linzero:法院有結果是因為有法官,有政府公權力執行。一般人討論、 06/03 20:02
KanoLoa:同,而且是Gantz獨有的劇情亮點,不能出現在之前著名作品 06/03 20:02
KanoLoa:這樣下去,很像是龍騎士告冰與火抄襲,然後魔戒作者無言。 06/03 20:03
linzero:辯論,我認為重點在整理、開拓自身的想法、視野 06/03 20:03
memorywind:所以我問結果在哪啊? 您現在提的結論都只是"個人意見" 06/03 20:04
rrrz:這樣才是正常導向阿 我說服不了你 你說服不了我 06/03 20:04
KanoLoa:推一下開拓視野 :D 06/03 20:04
memorywind:個人可以有自己的結論...但不能拿來當結果 06/03 20:05
linzero:就算法院有結果也是經常被再上訴推翻或被罵是恐龍 06/03 20:05
rrrz:我只是不能接受用有可能這樣來反駁 06/03 20:05
memorywind:所以有可能到哪裡錯? 沒有人有上帝視野好嗎 06/03 20:06
KanoLoa:多點可能多點想像世界會更美好,老師都這樣說。 06/03 20:06
Zazabi:就說了啊 你就從了吧 對方說不定"有可能"是外星人 吱吱 06/03 20:06
Zazabi:可能是張恆的分身 甚至是本體 你是拿甚麼跟他拼啊 06/03 20:07
KanoLoa:跟外星人有什麼關係,請解惑 ? 06/03 20:08
zseineo:我想到我之前跟人戰一個設定不是很明確的東西 06/03 20:08
zseineo:兩個人都是有可能來 有可能去 XDDDD 06/03 20:08
zseineo:就 張恆有可能是外星人啊 06/03 20:08
Zazabi:純粹有可能說說啊 多點可能世界會更美好 06/03 20:09
rrrz:大概只有我這麼計較吧 良性討論我是真的能接受 就算跟我反向 06/03 20:09
memorywind:如果是後期倪匡大蓋會那樣寫...外星人萬解 XD 06/03 20:09
KanoLoa:呃....可否不要偏離一般常識太遠。 06/03 20:09
rrrz:這話題進入收官階段 07年到現在的必定ending 06/03 20:10
KanoLoa:一般爭議討論不把話說死,下死結論比較才像是良性討論吧。 06/03 20:10
Zazabi:那會 很合邏輯啊 張恆是個外星人 所以沒看過GANTZ 06/03 20:10
KanoLoa:我比較傾向他可能不是抄gantz,但是抄此篇上面那幾本 06/03 20:11
Zazabi:他連地球人都不是了 你還說他是借鑑 他當然生氣否認了啊 06/03 20:11
rrrz:但一個真正的討論就是要朝有結論的方向去 而不是發散掉 06/03 20:11
Zazabi:這也是一種可能啊 恩 這種想法頓時讓我覺得世界變美好了 06/03 20:12
KanoLoa:他把最有可能的幾個方向都列出來了,並不是沒有收斂吧 06/03 20:12
rrrz:以解題而言 求到trivial soltion是完全沒有意義 06/03 20:12
memorywind:辯論比賽的話是一定要有正方反方... 06/03 20:12
memorywind:討論的話一定要分正反很奇怪..XD 06/03 20:13
KanoLoa:近期工作心得是能收斂到一定範圍就可喜可賀了。 06/03 20:13
memorywind:我支持張恆借鑑論不一定要否定張恆原創說啊 06/03 20:13
rrrz:你跟我的差異是抄襲的定義 跟我反對可能性不一樣 06/03 20:14
rrrz:如果你說張恆借鑒 那我同意你說法 06/03 20:14
memorywind:我結論之前說的很清楚啦 沒抄襲 有借鑑 但不排除原創 06/03 20:17
memorywind:後面這麼還討論這麼多已經有點在爭辯貓箱內容物了 06/03 20:17
memorywind:你覺得是死貓 我也覺得是死貓 06/03 20:18
memorywind:只是我覺得此貓還是有可能天生神力...... 06/03 20:19
memorywind:畢竟我思想可以幾乎說是偏向懷疑論的基調 06/03 20:20
rrrz:會回一狗串真的是因為原本是朝著希望有個結果的方向去 06/03 20:22
Zazabi:其實大家都看一下那隻天生神力的貓 看是不是多啦A夢 XD 06/03 20:22
rrrz:突然來個 安安 這東西皆有可能 講這麼多幹嘛 06/03 20:23
rrrz:如果不是這樣 我也不會回這麼多 06/03 20:24
KanoLoa:沒有有力論點能推著討論走,停在半途不能怪任何人啊。 06/03 20:24
memorywind:s大跟我只是不希望說很有可能變成跟絕對是畫上等號 06/03 20:25
rrrz:這不是推不推著走的問題 而是用有可能來代過 06/03 20:26
Zazabi:你們只希望把低機率的可性確立而已 06/03 20:27
rrrz:我有講過 如果什麼都這樣用有可能代過 那免討論了 06/03 20:28
Zazabi:只能說連M跟S都沒辦法舉例說明張恆是"沒有抄" 06/03 20:28
memorywind:不然Z跟r拿出個絕對有抄/借的證據出來看看 06/03 20:29
KanoLoa:沒有做的事情在一般狀況下是從不用舉證的阿?像是我沒借錢 06/03 20:29
KanoLoa:應該是指控方提出,這是抄襲,因為某論點。然後再圍繞這論 06/03 20:30
Zazabi:這篇是誰開的? 開的去舉例啊 06/03 20:30
KanoLoa:點做討論,看到底有沒有辦法成立。不是另舉一個沒有的因素 06/03 20:30
rrrz:所以我們提出很像似的地方 這時該講的是哪裡哪裡其實不一樣 06/03 20:30
rrrz:而不是突然說出 因為有可能寫出 所以會一樣 06/03 20:30
Zazabi:要我開篇 定義:抄襲就概念有就算是抄襲 06/03 20:31
memorywind:因為證明"沒有"是惡魔的證明 證明"有"又做不到 06/03 20:31
rrrz:用這種說法是能講什麼 就無敵了阿 他還回說哪裡無敵 06/03 20:31
KanoLoa:如果你這樣定義,我想大家都會說那就是抄襲。然後end 06/03 20:31
memorywind:所以證據力就只能到"有可能" 06/03 20:31
Zazabi:可以看得見的東西是不用例的 那時候除非是瞎子 哪個不是抄? 06/03 20:32
KanoLoa:真拿張恆是否抄襲gantz來看,法官根本不會管張恆自己說有 06/03 20:32
KanoLoa:沒有看過此漫畫,只會根據他到底有沒有能力接觸Gantz來判 06/03 20:32
Zazabi:所以啦 你要支援開篇的就請舉例 不然就呵呵去吧 06/03 20:33
KanoLoa:以上是以著作權法上的抄襲來看啦。 06/03 20:33
rrrz:以借錢為例 若我拿出證物 只有兩種可能 真的 假的 06/03 20:33
KanoLoa:Zazabi你討論態度真的不是很好,這是不認同就要對方走? 06/03 20:34
rrrz:而不是用可能性這種概念來模糊 因為真的要模糊沒有人敢說100% 06/03 20:34
Zazabi:呵呵去就笑著看 跟我現在一樣哪邊不好??? 06/03 20:34
KanoLoa:借錢為例在台灣是這樣,你舉出物證,法官判定有效對方需還 06/03 20:35
KanoLoa:錢的時候,對方可以直接喊出"異議"不用舉出物證就能等待下 06/03 20:35
KanoLoa:次調解。 06/03 20:35
memorywind:簡單說你要證明張恆抄襲/借鑑證據力都不夠 06/03 20:36
KanoLoa:看起來對借錢方很不公平,但其實這是深具保護作用。 06/03 20:36
rrrz:是等待下次調解沒錯 但最終會有結果 06/03 20:37
memorywind:如果以無罪推斷會變成張恆沒抄/借..但這樣大家都不爽 06/03 20:38
KanoLoa:對,但這已經是你很有明顯證據證明對方向你借錢的時候,都 06/03 20:38
rrrz:法律上如果真的不夠力 那就不夠力阿.... 而不是都有可能這樣 06/03 20:39
KanoLoa:也就如m所說,證據不夠的情況下,連異議都不用喊。 06/03 20:39
KanoLoa:怎又繞回"有可能" 我以為我是在說舉證這件事 06/03 20:40
memorywind:因為法條歸法條 道德歸道德 人的情感不是只有兩面可選 06/03 20:41
memorywind:所以才會出現大多數人認為張恆很可能有借 06/03 20:42
rrrz:個人看法啦 我自己是求結果 不管結果是不是我像要這樣 06/03 20:43
memorywind:這算是人心內道德法庭的判決 06/03 20:43
memorywind:尺度跟判決結果就沒有對錯之分... 06/03 20:45
memorywind:你可以認為他有抄 我可以認為他大概有抄 06/03 20:45
memorywind:但這充其量只能說是我們的個人意見 06/03 20:45
rrrz:我指得"有可能"是說結果的部分 "有可能"其實就是沒有結果 06/03 20:45
memorywind:但在現實上要下一個定論時...用"絕對"都是過於武斷的 06/03 20:46
Zazabi:這就是個自見解不同 沒人要去審判他 所以你說你的 我說我的 06/03 20:47
rrrz:不能舉著 都對 的大旗就這樣代過去... 06/03 20:47
Zazabi:"絕對"是你自己加諸別人身上的喔 06/03 20:48
airbear:拜託..竟然是Cube 06/03 20:50
memorywind:所以呢? 你們不希望"有可能" 不就是要下個"絕對"嗎 06/03 20:50
rrrz:我是沒提過絕對 是經由兩者相似之處 判定他有抄襲 06/03 20:51
Zazabi:所以你說的話都只是有可能? 06/03 20:51
memorywind:所以Zaza到底想要我怎麼回答 是非題 選擇題 還是申論題 06/03 20:54
rrrz:這是我很討厭的地方 台灣常見 也許 大概 可能 不一定 06/03 20:54
Zazabi:你就想把絕對套別人頭上?? 自己套個"有可能"的萬金油? 06/03 20:55
memorywind:那就說請楚啊 抹殺掉有可能之後是什麼? 06/03 20:56
Zazabi:這就個人見解"他有抄" 關絕對甚麼事? 06/03 20:56
rrrz:用這招 "有可能"來當結論 跟沒講是一樣的 簡而言之廢話 06/03 20:56
Zazabi:你加了"有可能"就會公正到"絕對是正確的"? 06/03 20:57
memorywind:所以你的他有抄是他可能有抄嗎? 那不就跟我一樣..XD 06/03 20:57
memorywind:如果他有抄不是他可能有抄,又不是絕對有抄 06/03 20:58
memorywind:那你的他有抄到底是幾%有抄說清楚啦 06/03 20:58
airbear:我現在才知道小說看多了 價值觀和判斷能力會下降 06/03 20:58
rrrz:你還是沒弄清 只在結論的部分 有抄 沒抄 不存在不一定 06/03 20:58
Zazabi:都結論了他才推回去 把自己打死 06/03 20:59
rrrz:有抄的提出 覺得有抄地方 然後反方說這點有問題 06/03 20:59
memorywind:就跟你說這不是辯論沒有一定要分黑白兩選擇 06/03 21:00
airbear:別再爭比較難判斷的Gantz了 隨便拿個電影就打死你了 06/03 21:01
rrrz:直接喊說 都有可能 用這種方式討論問題 根本來亂... 06/03 21:01
memorywind:沒有辯論是正方"他有" 反方"他可能有"這種辯論啦 06/03 21:01
Zazabi:所以說你就是當這是辯論咩 沒有裁判誰都贏家咩 06/03 21:01
memorywind:To airbear 這邊的爭論就只有在gantz的部分 06/03 21:02
Zazabi:說你詭辯還不敢應 魯來魯去 06/03 21:02
airbear:用詭辯來辯說張恆沒抄有什麼屁用 06/03 21:02
memorywind:你不能拿他有抄fate/eva等等就把可能抄gantz升級到一定 06/03 21:03
airbear:那就是有抄eva和fate嘛 爭什麼 06/03 21:03
rrrz:奇怪勒 我提說他有抄 說他可能沒有的又不是我 06/03 21:04
rrrz:我提出這個論點得到這個結果 不代表這個結果一定對 06/03 21:05
memorywind:就前面的s大跟我就說好吧的確存在抄/借鑑gantz可能性 06/03 21:06
rrrz:討論的目的在於把結論無限逼近於真實 而不是在結論說句可能 06/03 21:06
Zazabi:就說他是詭辯了 辯輸了 換個話題然後再度繞回來 06/03 21:06
Zazabi:他是在辯論啦 辯論的人是"無法認輸的" 06/03 21:07
memorywind:但是有人不滿足 有可能性不行噢,結論一定要有抄沒抄 06/03 21:07
airbear:你們反對方也大多是詭辯啊 06/03 21:07
Zazabi:站正方就只能正到底 反方只能反到底 沒有對錯 沒法認輸 06/03 21:07
airbear:我結論張恆有抄eva fate 和其他動漫電影 你贊成還是反對 06/03 21:08
rrrz:結論不一定對 也不一定是我想要到 但結論會是朝著對的方向 06/03 21:08
Zazabi:對AIR讚成 然後結束 06/03 21:08
airbear:我把結論放在 有極大可能抄Gantz 然後必定抄其他的 06/03 21:09
rrrz:用都有可能來當最終答案 跟解問題全部都當0立馬求解有差嗎 06/03 21:09
Zazabi:抄一個字還是抄一堆對我來都是抄 沒啥好說 06/03 21:10
memorywind:不行噢...不能說極大可能...(攤) 06/03 21:10
airbear:為何不能說? 06/03 21:10
Zazabi:是有人在跳痛 一直"有可能" "有可能" 原創的 06/03 21:11
airbear:有抄其他動漫 然後設定極相似 06/03 21:11
airbear: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你也要不行 06/03 21:11
Zazabi:公堂之上能假設那就是拍電影了 06/03 21:12
memorywind:我一直假設說"有可能"借鑑gantz啊... 06/03 21:12
memorywind:但是r跟Z說 不行~ 結論時通通要拿去做雞精~ 06/03 21:12
Zazabi:你只是想把"絕對是抄"的套別人頭上 06/03 21:12
rrrz:以後有人問你問題 你都回都有可能就好... 免討論~~~ 06/03 21:13
memorywind:啊不對...是阿不是有抄 不然就是沒抄 不存在有可能~ 06/03 21:13
rrrz:不管工作還是幹啥 你都只回 都有可能吧 06/03 21:13
airbear:最終結論不就是有抄沒抄 有可能什麼東西 06/03 21:14
Zazabi:你是男的? 女的? 恩 回答一定很妙 06/03 21:14
airbear:一個人不是有罪就是沒罪 有有可能沒罪這種東西嗎 06/03 21:14
rrrz:回這篇真的是闡明自己態度 常有人說認真就輸了 06/03 21:15
Zazabi:這問題要S 跟M他們跟"有可能" 比較熟... 06/03 21:15
memorywind:所以我輸了...早知道討論ㄋㄟㄋㄟ就好 06/03 21:15
rrrz:但我是認為不認真才是輸了 花了時間得到無意義的東西才是輸了 06/03 21:16
airbear:真噁心 二分法和非二分法的東西也分不清 06/03 21:16
rrrz:隨你講了 用那種態度 只有自己知道得到了什麼 隨你了 06/03 21:17
airbear:不就像落水要救誰 06/03 21:17
zseineo:薛丁格的胖子 06/03 21:41
Kazimir:http://blog.elielin.com/189 剛剛google的時候發現這個 06/03 21:48
Kazimir:Blog,按照那當表格的分類的話,無限恐怖對gantz應該算是 06/03 21:50
Kazimir:仿作到改寫之間(前期),對動漫作品頂多比引用更超過一點 06/03 21:51
airbear:一個是漫話 一個是小說..所以 06/03 21:58
airbear:我想他在引用時幾乎沒著名過出處吧... 06/03 22:03
Zazabi:我記得他引用的都"日本動漫" 被愛國青年質疑是不愛國 06/03 22:05
airbear:然後就在屠美滅日了啊 06/03 22:06
Zazabi:所以否認過一次 具體否認的範圍...年代久遠不可考了 06/03 22:06
airbear:看了這篇文 我倒覺得的確是仿作 06/03 22:07
airbear:技術太差的話,還是會被人看出從哪裡仿來的 < 切中要旨 06/03 22:07
Kazimir:因為很少在上龍空所以不知道當初他到底智商低到甚麼程度 06/03 22:09
Zazabi:呵呵 確實是切中要旨 可惜還要眼耳盜鈴 徒叫人發笑^^ 06/03 22:09
Kazimir:不過反正他早就進不了菁英中心了.. 06/03 22:10
memorywind:睡前最後一推吧,我的意見是像是明天天氣,只有下雨 06/04 00:12
memorywind:跟沒下雨兩種可能性,我的觀點是在明天到來之前 06/04 00:12
memorywind:無論你覺得明天多可能會下雨都只是可能性而已 06/04 00:13
memorywind:結果只有到明天才知道,你要自己當法官沒人可以擋 06/04 00:13
memorywind:但不能逼人在今天就要下結論說明天會不會下雨 06/04 00:14
rrrz:不是我重洋媚外 國外天氣預報幾乎都是肯定的 06/04 01:03
rrrz:台灣錯誤率太高 不這樣用會被噴死 06/04 01:06
rrrz:氣象"預報" 終極目標就是預測 不是給個機率 06/04 01:08
rrrz:最後的判斷都是 是 不是 這兩種因為太不准才只能改機率 06/04 01:09
rrrz:不是氣象人員不認真求解 以台灣現有條件很困難 06/04 01:10
rrrz:不去解 跟 解不出 是不同的 這差很大 06/04 01:11
rrrz:有看過天氣預報 明日氣溫80%最低溫在10度 這樣嗎? 06/04 01:13
rrrz:常有人說 一個事件常常都最後結果都不是很重要了是中間的過程 06/04 01:17
rrrz:直接下結論 中間都不用談 反正都有可能 這樣是?!?!?!?! 06/04 01:19
rrrz:上面那段沒打好 重要的是中間的過程 06/04 01:20
rrrz:閉口不談其他 只說可不可能 那樣天氣預報我也能當 06/04 01:22
rrrz:我天天50% 50% 50% 我天氣預報沒錯阿 但這實質上就是個垃圾 06/04 01:22
memorywind:第一 氣象的部份國外也是這樣表示 不信我可以給資料 06/04 01:23
rrrz:所以說你還是沒在看我上面打得嗎 終極目標是預測 06/04 01:24
memorywind:第二 我也不是說直接下結論都有可能 06/04 01:24
memorywind:而是目前給的光球 主神空間這些概念 有借鏡空間 但不 06/04 01:26
rrrz:你就只想跟我玩文字遊戲阿~~~ 06/04 01:26
memorywind:所以才會說我只認為有很大可能 而不能馬上判斷有無抄借 06/04 01:27
rrrz:阿這個 氣象預報有問題 今天明明最低溫11度 他寫10度 06/04 01:27
rrrz:因為都純在可能性 這個氣象預報不能這樣用啦 06/04 01:28
memorywind:如果這樣解釋還不行就我而言已經找不到方式溝通了 06/04 01:28
rrrz:我也沒聲稱我的答案百分百正確 而是一直有人再說都有可能 06/04 01:29
rrrz:你不能說他抄襲 06/04 01:29
rrrz:不是我不想討論 是一直有人"你不能說他抄襲" 這樣..... 06/04 01:30
memorywind:因為你追求的終極目標目前沒人辦的到 06/04 01:30
yang910228:不,你根本沒有想討論的感覺,從頭到尾就在硬塞概念 06/04 01:31
yang910228:整串看下來真得很煩 06/04 01:31
rrrz:沒能完全辦到就不能講? 那氣象預報也不用講了 06/04 01:31
memorywind:我的意思是說當你不能確認完全正確用肯定句去說明不恰 06/04 01:33
rrrz:所以我說除了無限 沒有書和殺路這麼的接近 我認定他抄襲 06/04 01:36
rrrz:解法應是 諸多設定的不像 又或者 曾經哪本書也是這麼像 06/04 01:36
rrrz:因為那書也這麼像所以也認定這不是抄襲為原創 06/04 01:37
rrrz:我會講他抄襲就是因為幾乎找不到這麼相似的 06/04 01:38
memorywind:我的意思是嫌疑犯再怎麼有嫌疑還不是犯人 06/04 01:40
rrrz:如果不想確定為抄襲or原創 何必來跟我討論 06/04 01:40
rrrz:所以找證據看他是犯人 還是 無罪 難道就這樣嫌疑犯到結束? 06/04 01:41
rrrz:我用我的證據說他有罪 然後嫌疑犯無敵論出來 永遠的嫌疑犯? 06/04 01:42
memorywind:我的確沒有想確定他有沒有抄 看來這是我們的分歧 06/04 01:45
rrrz:那完全不需要再多說些什麼了 睡覺 06/04 01:47
memorywind:我的角色是預報員 所以我給出可能性跟建議結果就好 06/04 01:53
memorywind:你相信自己的判斷 法官就交給你 我沒那個能耐 06/04 01:54
johnny12728:呵呵幹嘛跟這種人理論~?很明顯就是有罪推定原則的人阿 06/04 02:21
johnny12728:是沒看過主角陷害過人嗎?讓一切罪惡的可能性都指向對 06/04 02:22
johnny12728:手,敵人就這樣千夫所指無疾而終了,希望某人哪天不會 06/04 02:23
johnny12728:陷入這樣的窘境阿 06/04 02:23
Zazabi:...還預報員 "預報"是只對未來不確定才以"有可能"去預估 06/04 09:03
Zazabi:你討論的那個是"未來"? 06/04 09:03
Zazabi:再者一般人也有常識判斷 預報員也有其專業判斷 天天有可能 06/04 09:04
Zazabi:你的論點真的就只是很莫名妙的可能性一堆而已 06/04 09:05
Zazabi:最後甚麼睡前推? 只不過又再來一次偷襲加詭辯而已 貽笑大方 06/04 09:06
Zazabi:前面就說過了 你如果只是想說你的論點就是打混仗 06/04 09:08
Zazabi:真的就旁邊呵呵去吧 像打地鼠一樣打下去 再出來一下 06/04 09:09
Zazabi:可以省省嗎? 06/04 09:09
memorywind:你喜歡未審先判這麼有決斷力就去當法官吧 06/04 09:46
rrrz:這世界不需要檢察官了 未審先判嗎~~~ 06/04 12:49
rrrz:也對 一堆人都這種調調 有可能 不確定 或者 長片大論講廢話 06/04 12:50
rrrz:台灣亂象不意外 連實事求是的觀念都沒有 06/04 12:50
rrrz:自己想當永遠的不知道就去當阿 有人想知道都不行喔 06/04 12:58
rrrz:你做事是不是? 說句 阿 不知道 都有可能 放著不做這樣? 06/04 13:00
rrrz:如果說你真的是這樣的話 那多加油吧~~~~~ 06/04 13:04
rrrz:這已經不關係是否抄襲 而是你整個觀念很有問題 06/04 13:06
MrNewbie:不對,是檢察官要提出證據,對方只要提出證據瑕疵即可! 06/06 04:30
MrNewbie:是你的觀念有問題。 06/06 04:30
MrNewbie:你提出他抄襲gantz,他說這證據證明力不足,因為確實存在 06/06 04:31
MrNewbie:可能是自己想出來,導致一樣的可能性。 他論述又無誤的 06/06 04:32
MrNewbie:話,舉證責任在檢方,必須提出新證據。 06/06 04:32
MrNewbie:本來就是罵人的要提出理由阿,一直逼對方是哪招 06/06 04:35
MrNewbie:舉個很不恰當有違社會正義的例子(因此我才記得),之前有 06/06 04:40
MrNewbie:發生用竹竿刺穿女童下體,導致拉出腸子,送醫後死亡一案 06/06 04:40
MrNewbie:檢方依照女童口中所述,控訴嫌犯,最後嫌犯竟然無罪了! 06/06 04:41
MrNewbie:原因就是因為女童彌留之際的敘述,被檢方套用到嫌犯身上 06/06 04:42
MrNewbie:有瑕疵。 06/06 04:42
MrNewbie:氣象本身就有誤報的可能性,大家都能接受,但是在攻擊別 06/06 04:43
MrNewbie:人犯法或者不道德,這可不是在做氣象報告。 06/06 04:44
MrNewbie:證據部分只要有瑕疵就是無效,該證據不能採用,這可不是 06/06 04:45
MrNewbie:氣象報告能看機率,退一萬步而言,就算是說看機率的統計 06/06 04:45
MrNewbie:型1誤差達到5%根本就要拒絕H0 06/06 04:46
sneak : 即使結果跟事實是不一樣 https://daxiv.com 09/14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