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nominate:你一開始引用資料沒講清楚,他媽的怪我 07/03 13:28
同樣拿一本書,自己翻不到怪我喔?
還罵髒話耶,好厲害喔...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07/03 13:28)
→ innominate:你引用資料也沒講清楚,鬼才知道幾頁 07/03 13:29
→ YKC:打醬油亂入一下,"他媽的"剛被法院認證只是俚俗狀聲詞唷XD 07/03 13:30
還是人身攻擊喔。
(法院怎樣判不關我事,我會請板主處理)
推 innominate:樓上內行人 XD 07/03 13:31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07/03 13:31)
→ innominate:喔,不對喔,只是狀聲詞唷 07/03 13:32
推 BloodNeo:第幾頁不重要~對不對才重要~(趕快辯論,不要管第幾頁了) 07/03 13:33
反正燧發槍方陣是可以一次掃倒七百人無誤,
innominate的論點證明站不住腳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07/03 13:34)
→ BloodNeo:不要離題了喔 07/03 13:33
→ innominate:在15公尺內可以掃倒數百人,嗯...很準... 07/03 13:47
推 ames:再亂入一下 那只是某個地院法官的獨特見解 並不是多數實務見 07/03 16:24
→ ames:解 況且那位法官也說要以前後情狀綜合判斷 也非必然是狀聲詞 07/03 16:25
→ ames:所以還是不要亂用的好 07/03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