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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lustdaemon:你錯了 他成功殺掉路西恩才是真的違反議會規範 11/08 00:16 : → lustdaemon:除非你說的是做到沒有人發現 這才是康格斯本來的意思 11/08 00:17 : → lustdaemon:現在的問題是 康格斯根本沒殺掉路西恩 11/08 00:17 : → lustdaemon:蒼白之手的傳奇只不過殺高階未遂 就被敵對的元素意志 11/08 00:18 : → lustdaemon:當成理由幹掉了 你說維森特會不會報復元素意志 11/08 00:19 : → lustdaemon:不過我也覺得頂多是派系 不可能跟賴以為生的議會翻臉 11/08 00:20 說的不錯, 1、正當防衛 費爾南多殺掉康格斯,這不構成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針對的必須是現在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在面對康格斯的攻擊中,如果進行反擊 將其殺死,那才符合正當防衛。 現在路西恩已經脫離危險了,康格斯被擊殺後在命匣復活,而且在三位傳奇的圍觀下認錯 愿意接受評議會處罰。 這個時候康格斯的犯罪行為已經完全結束了,在三位傳奇的押送下對路西恩也沒有進行犯 罪的能力了。 2、依法令殺人 上面有人說可以說成是康格斯犯罪,費爾南多依照議會法令將其處死。 但是在費爾南多殺死康格斯的時候,沒有得到議會評議團的授權,康格斯也沒有被判決, 因此不符合依法殺人或者職務行為殺人。 因此,此時將其殺死,只能說是費爾南多私自殺人。費爾南多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費爾南多殺人案和康格斯故意殺人未遂案是兩個不同的案子。 費爾南多殺人案最多可以說成是出於義憤而殺人。 回到原文, 蒼白之手的傳奇只不過殺高階未遂,就被敵對的元素意志干掉了,殺人者費爾南多則被 放縱受輕罰。 這樣的結果,就是告訴議會各位魔法師:議會內部是可以隨便私下殺人的,只要你的拳頭 足夠大。 今天,三級傳奇費爾南多可以殺掉一級傳奇康格斯, 明天,三級傳奇維森特可以殺掉某一個元素意志的高級法師。 後天,某個派系的傳奇或者大法師可以私下隨便殺掉一個敵對派系的高級或者中級法師。 結果就是人人自危。 你可以說康格斯犯罪在先,但問題是他的犯罪行為已經結束了,現在殺死他是新的殺人案 不是前一個案子的組成部分。 甚至康格斯是否犯罪都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一個拳頭足夠大的魔法師,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殺死另一個魔法師,只要能殺 成功就可以了。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1/08 11:29)
Ethric:不知道你在講什麼鬼話.今天是康格斯去殺人還動手了三次.自 11/08 11:31
Ethric:己死了兩條命.跑掉一次.不是啥殺人未遂.他未遂的原因是 11/08 11:32
solsol:那時候也就疑似脫離危險吧 前一陣子高潮迭起 誰能保證 11/08 11:33
Ethric:自己一直失手.不是沒殺到就不叫殺人 11/08 11:33
solsol:那時誰能保證又沒有什麼人和後手出來 11/08 11:34
sorryfly:實力至上 法律是規範沒有實力的人XD 11/08 11:35
sorryfly:現在變兩強權pk 就看誰拳頭大壓下對方!! 11/08 11:37
osamu:沒殺到人的確不叫殺人,如果是法律神座的話,可惜主角為尊啊 11/08 11:37
snbftmb:費爾南多此行就是要去殺他的啊,你可以說他得理 11/08 11:38
Ethric:法律被破壞時就是這樣.康格斯必須死就是他不夠強還出來亂搞 11/08 11:39
snbftmb:不饒人,但理還是在費爾南多這的 11/08 11:39
snbftmb:未遂犯還是有分程度的 11/08 11:42
fewhy:你套用錯法律了 這又不是現實世界XD 11/08 11:44
osamu:風暴無理,無造成死亡的未遂你叫他用生命來負責比例就不對 11/08 11:45
osamu:不過律法規則這種東西的確是弱者在用,秦仲海有段教孩子有提 11/08 11:46
osamu:等於叫強者自縛  巫妖:打死我兩次,我要告他防衛過當啊 11/08 11:48
rayse:這裡有一個大問題 那就是謀殺路西恩未遂本身是不是死罪 11/08 11:50
rayse:以文中來看 康先生一直強調路西恩只是一個六環法師 11/08 11:51
rayse:以及前後文鬧到議會要動用否決權來看 謀殺路西恩即使未遂 11/08 11:51
rayse:也應該是死罪 只是維森特有否決權加上議會會搓湯圓 所以他才 11/08 11:52
meblessme:廢死團體穿越異界會怎樣呢? 11/08 11:53
rayse:不會死 而非"謀殺"路西恩罪不致死 更別提牽扯到死靈界了 11/08 11:55
osamu:根本不是問題,除非你覺得犯意比實行還來得重,是思想檢查, 11/08 11:55
osamu:這更嚴重,主角身上一根毛可換算別人一條命的話 11/08 11:56
meblessme:你如果穿越大概會變成魚人二代筆下的主角 11/08 11:57
fewhy:死靈派跟議會派本來就是貌合神離阿~ 根本沒所謂嚴重不嚴重的 11/08 11:58
fewhy:基本上都是處在互相利用共同對外的狀況 沒差這一件事情啊 11/08 11:58
rayse:呃...未遂啥時變成想一想沒犯行了? 不是有做沒成功嗎? 11/08 11:58
fewhy:殺人未遂而被殺 因為利益導向不能"重罰"兇手 很普通的狀況 11/08 11:59
fewhy:另外一提 費爾南多不是元素意志的人 你搞錯了 11/08 12:00
fewhy:而且 原本就是只要拳頭足夠大的法師就可以殺人 完全無誤 11/08 12:01
osamu: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11/08 12:03
remainder:法律本來就是強者用來對付弱者的(  ̄ c ̄)y▂ξ 11/08 12:04
osamu:所以我覺得東尼史塔克那據"正義就是我的拳頭比你大"不算錯啊 11/08 12:05
tsongs:你用現代社會形成的法律觀念去討論另一個社會結構 11/08 12:06
tsongs:那個社會人不是為一的智慧生物 人力量也不是平等的 11/08 12:07
osamu: 句 所以立法者都要閉免自己被搜查 11/08 12:07
tsongs:那種社會結構 法律不太可能像現在那個嚴謹 11/08 12:10
rayse:對阿 你自己也說已著手了 那就是已經有犯行 不是想一想而已 11/08 12:11
tsongs:人與人力量差距夠大 法律力量會弱很多 11/08 12:11
rayse:就算扯到現代社會好了 也不是每個國家法律都像台灣這麼寬 11/08 12:11
rayse:伊斯蘭國家殺人未遂也是死阿 連通姦都死了 對岸詐欺也是死 11/08 12:12
rayse:拿超寬容的台灣法律去套真的很不合適 別忘了那可是有階級的 11/08 12:13
rayse:社會 貴族殺平民可以 平民意圖行刺 還沒動手就是死罪了 11/08 12:14
osamu:有犯行,那結果是?這又回到未遂和即遂的問題啦 11/08 12:21
osamu:不能叫人未遂負即遂的責吧?我早就說過YY小說講理就是認輸啦 11/08 12:23
jothief:說白點 你康廢物要殺人殺不死然後開始喊著我傳奇不要殺我 11/08 12:25
jothief:被人打爆人家加碼兩個大奧術師你們想怎樣 這剛好而已 11/08 12:25
rayse:阿 我不是說了法律不同嗎? 誰說未遂一定不死死罪了? 11/08 12:28
osamu:應該說他願意為謀殺未遂負責,但罪不至死,想出獄後再搞死人 11/08 12:28
rayse:我從頭到尾都在講這點阿 殺人未遂=一定不死是腦補 11/08 12:29
rayse:很大可能是死罪阿 他會不死靠的是否決權跟政治交換 11/08 12:29
osamu:拜托巫妖和議會派都分析給你聽了,只是當事人雙方家長就... 11/08 12:30
rayse:不 很明顯是你誤會了 文中從頭到尾都沒有未遂=不死的描寫 11/08 12:35
rayse:C大那篇分析得很清楚了 有問題的是風暴沒權動手 但這是兩回 11/08 12:36
rayse:事 風暴動手有錯不等於康格斯罪不致死 這沒因果關係 11/08 12:38
linzero:作者沒寫出議會法規,直接套用現世法規、價值觀不太妥 11/08 13:16
Jackalxx:拜託, 誰知道議會有沒有給暴風主宰指令? 11/08 13:20
Jackalxx:只要開完會決定搓湯圓,是誰能跳出來質疑最高評議團沒授 11/08 13:21
Jackalxx:權給風暴主宰? 很可能也牽扯到叛亂的死靈主宰? 11/08 13:21
Jackalxx:照法律流程走最好笑就是不管法律的人可以被法律保護 11/08 13:23
osamu:所以我才說他願意負責,未遂不死是用生命等價來看,但若要說 11/08 13:25
osamu:異界專制點,那就看傳奇和高階哪條命更值錢(巫妖原意) 11/08 13:28
osamu:只是小說主角嘛,自然就被風暴扼殺在原點了 11/08 13:31
rayse:NO 未遂不死是你腦補 這不代表生命等價 更不代表誰的命值錢 11/08 14:21
rayse:你只要想一想就知道地鐵放毒氣 但是沒毒死人怎麼判刑就知道 11/08 14:21
rayse:你這種未遂不死論問題在哪裡 哪條命是指值錢是巫妖要耍特權 11/08 14:23
rayse:跟王族犯死罪不殺一樣 這不代表他未遂所以不死 而是他命貴 11/08 14:24
rayse:就算該死也可以活 但是他還是依舊犯了死罪 11/08 14:25
qmaper:越扯越遠了~~~~ 11/08 16:43
juny23love:連法律都可以科普 這部是釣魚神座才對XD 11/08 16:51
pili7311:看奇幻小說也能扯現代法律?哪裡來的天才? 11/08 19:18
pili7311:有從頭到尾遵守法律的奇幻小說?原po推薦一下吧 11/08 19:20
pili7311:搞不清楚狀況 11/08 19:21
rin0sin:你搞錯了,小說是 風暴主宰:我就是規則 11/08 19:54
QQ5566: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11/08 22:14
wcm:小說,還是魔法戰鬥的小說,還要套用現在法律的想法就很奇怪 11/08 22:37
wcm:之前主角就殺了一個威脅要傷害他身邊的人,也只是罰奧數點 11/08 22:38
sorryfly:是阿 那時候就有說這樣是正當防衛阿~ 11/08 22:39
goddio : 套用錯誤 沒有故意殺人罪的問題 殺的又不是"活人" 02/05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