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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作者: zeroL (zeroL)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新聞] 律師:建立醫療糾紛保險制度 時間: Sun Nov 18 09:48:39 2007 醫療糾紛一直在司法訴訟中出現,醫審會的鑑定結果,往往又容易被當事人解讀成「醫醫相護」。博理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傳侯表示,為避免醫療檢查費用的無限上漲,及醫生為規避風險,消極的拒絕醫治,最好的方式是建立醫療糾紛保險制度。  李傳侯表示,在醫療的領域,由於醫療行為是一連串以大數法則為排序基礎的試誤行為,醫生依病人的徵狀從各種符合的病因中,依機率的大小順序診治,本來就會有一定的風險。  這個時候如果強要醫生負責,就會發生破壞醫生判斷機率排序的情形,最後導致的結果有兩種,一種是為了避免這些低機率病因的可能性,所有的檢查都做,不論機率是百分之五十,或是低到百分之零點零零一,全部檢查。這樣的結果將導致醫療費用的無限上漲。另一種就是醫生為了避免風險,消極的拒絕醫治。  李傳侯說,從保險的角度來看,疾病的發生,本來就是一種保險事故,不論事後是否診治,如何診治,都可以藉由保險來填補為了彌平疾病所發生的損害。如果醫療行為本身沒有過失時,最終損害的結果是必然發生的,保險已經先填補了這部分的損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80.156
DragonChris:國外早就有了 應該健保一出來就要配套好 11/18 10:05
elderone:奇怪,為什麼律師說話就是很中聽?要是醫界說一定被批。 11/18 10:06
shydream:在美國保險可是佔了醫師收入很大一部分呢XD 11/18 10:36
vesstrix:有疑問:1在健保壓縮醫師收入的環境下,保險公司開的 11/18 11:20
vesstrix:價碼與醫師願意付的保險費高低與會不會有落差? 11/18 11:21
vesstrix:2既然是保險公司付錢賠償,那法官是否會判得「慷慨」 11/18 11:21
vesstrix:一點,使得之後保險費逐漸增加? 11/18 11:21
apart:我有朋友他家人是保險業的~~有問過醫療保險的狀況 11/18 11:52
apart:結果是賺不到錢...因為醫師薪水付不出夠高的錢..理賠又很高 11/18 11:53
apart:所以台灣要執行醫療保險恐怕還要有一段時間吧 11/1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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