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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主辦單位那麼迅速地回應 (主辦單位的回應請見上一篇) 試歸納主辦單位的回應如下: 1.一領當天成大台文系女籃與成大中文系女籃 請求合報之提案,經在場領隊投票,被壓倒性否決。 2.主辦單位重申:【本屆參賽對象僅承認相同名稱之 大學部與研究所可以合併報名,不同名稱必須各別報名。】 主辦單位關於身分界定的疑慮是很有道理的, 對於比賽公平性的高度重視也令人肯定。 但我們仍想提出一些回應: 成大個案的情況,不能推導到所有的情況。 「成大台文系&中文系能否合報」和 「本次大中盃華文所、台文所能否與中文系合報」 是不同的問題。 原因是系、所之本質性的不同: 系&所之根本差異,在於人數,以中文系相關系所來說, 華文所、台文所招生名額甚少,一個年級甚至不到十人。這麼 少的基本人數,要組成一個可以出外比賽的球隊有先天條件上的困難。 主辦單位舉例中之成大 是要求 系+系, 既然已在一領經各校領隊表決通過,自然不再有異議。 但我們所訴求的重點是系+所,原因如上所述, 「系」和「所」在本質上有相當大的差異,不能和系+系的情況等量齊觀。 因此,希望主辦單位能針對"系+所"的狀況再次對各校進行調查! 我相信應該不少學校都有這個問題 希望領隊能確實跟各個系隊溝通完畢再來投票:) 關於公平性的問題,在此也提供一些方案以供主辦單位參考: ◎若該研究所同名之科系, 則該研究所可自行決定要以「所」之名義單獨報名或與「系」合報。 Ex:師大國文所可獨立報名,也可與國文系合報。   成大台文所可獨立報名,且該校有台文系, 故台文所亦可和台文系合報,不可和中文系合報。 ◎若該研究所同名之科系, 則該研究所可自行決定要以「所」之名義單獨報名或與「中文系」合報。 Ex:政大華文所可獨立報名,而該校無華文系,故接受其與中文系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1.133 ※ 編輯: ILJing 來自: 140.112.221.133 (10/23 19:14)
Jay1:成大台文所球員全都是研究生嗎 我以為是系所合報只是掛所名 10/23 19:53
weihoncheng:其實...不是各校都有台大盃XD 10/23 19:53
Jay1:一個人數不多的研究所可以出這麼多籃球猛將還真是驚人...... 10/23 19:53
a06383:推 成大台文 兵少將猛............. 10/23 19:55
※ 編輯: ILJing 來自: 140.112.221.133 (10/23 21:41)
js3406:推 有理! 10/24 01:35
fewajio:推! 10/25 17:10
blueandwhite:推! 10/27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