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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早發生的大型文字獄,是康熙朝浙江人莊廷鑨的明史案。莊廷鑨因為刊行了一本《 明史》,書中有攻擊滿人的文字,在康熙二年,(西元一六六三年),被人告發。這時候 莊廷鑨已經死了,於是開棺焚屍,他的弟弟和為這本書做序的人,也都被殺。另外牽涉到 這一件案子的一些官吏、書商、刻工和列名書中的人等,他們有的被罷官,有的遣送到邊 疆充軍,有的被處死。為了這個案子前後死了七十多人。   文字獄是非常殘酷的,判罪很重,至少是終身監禁,或者是流放到邊疆充軍,大多數 則是殺頭處死,有時已死的人甚至被開棺戮屍,一次文字獄牽連到的人常常是百十成群, 告發的人,則可以因此一帆風順,有錢有地位。所此,不少人就以檢舉別人的文章,來獲 得個人的權勢。 當時一個告老還鄉的大學士,有人問他的處事經驗,他說:「我從來不寫文章,也不 寫信,即使偶而練習書法,寫完了必定用火燒了,所以才能僥倖活到現在!」由此可見清 朝文字獄是多麼可怕。 [中華天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