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KAW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巡迴結束了!相信大家應該也玩得蠻高興的 不過重要的還是其中的訓練與演出吧! 希望還能繼續下去,而且還要更好! 好了!前奏完了,進入主奏...... 這次在演出時總務突然跑來找我收錢 說這次的費用4500而我應該繳2000元 可是我這次的活動除了團練、演出外食、住、行、玩都沒用到團上的 就算要交錢也要給辛苦開車的吳大哥 怎麼會........就差點吵了起來 對方還說連來幫忙的人至少都繳了1500元,當然我..... 在我的觀念,(我)屬於本團的團員當然應該繳交「團費」 而「團練」、「演出」是屬於團員的「權利」也是「義務」 反而缺席是不應該的(在有的團還要受處罰) 所以要我繳交的此2000是團費囉! 其他4500-2000則..... 而以非團員論,如果他們僅僅是團練、演出而已 既是請來幫忙,如果食、住、行、玩又沒用到我們 那還要他們交錢?情何以堪? 綜合以上的論點 可以猜測向團員收活動的費用只是分層級而已 根本沒有詳細的計算,只要不虧本就好 ........所以我目前止繳交了500要是團費真的為2000請在找我要 還有,沒有演出才在收錢的吧! 以上為本人個人論點,應該再多多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lai7.me.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