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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leeperLee (幼稚園一年級)》之銘言: : 巡迴結束了!相信大家應該也玩得蠻高興的 : 不過重要的還是其中的訓練與演出吧! : 希望還能繼續下去,而且還要更好! : 好了!前奏完了,進入主奏...... : 這次在演出時總務突然跑來找我收錢 : 說這次的費用4500而我應該繳2000元 : 可是我這次的活動除了團練、演出外食、住、行、玩都沒用到團上的 : 就算要交錢也要給辛苦開車的吳大哥 : 怎麼會........就差點吵了起來 : 對方還說連來幫忙的人至少都繳了1500元,當然我..... : 在我的觀念,(我)屬於本團的團員當然應該繳交「團費」 : 而「團練」、「演出」是屬於團員的「權利」也是「義務」 : 反而缺席是不應該的(在有的團還要受處罰) : 所以要我繳交的此2000是團費囉! 不是的 那是場地費、樂器車、老師薪水、節目單、DM、印譜的錢 這些都是跟團練、演出有關的事情 (沒有住的話則不用收住宿費、早餐錢) : 其他4500-2000則..... : 而以非團員論,如果他們僅僅是團練、演出而已 : 既是請來幫忙,如果食、住、行、玩又沒用到我們 : 那還要他們交錢?情何以堪? : 綜合以上的論點 : 可以猜測向團員收活動的費用只是分層級而已 : 根本沒有詳細的計算,只要不虧本就好 並不是這樣子的... : ........所以我目前止繳交了500要是團費真的為2000請在找我要 : 還有,沒有演出才在收錢的吧! : 以上為本人個人論點,應該再多多討論!! 不是吧 聽總務說他之前跟學長您收過一次錢 但是您那時候說您沒有錢所以沒有交.. 要收錢已經說了很多次了 我們不想要一開始就一個一個催錢 所以會拖到演出時才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63.3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