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leeperLee (幼稚園一年級)》之銘言:
: ※ 引述《clenny (防蚊液真難喝)》之銘言:
: : 我不了解學長最後三行的意思...
: : 因此這整段我都不太了解
: 一位團員進入一個社團,他應該(先)繳交團費
: 應該就享有團員的權利:團練、及其他有關團上演出的事情(如上述)
: 當然也應該盡一個團員的義務:如不隨便缺席
: 而當演出時還要向團員收錢
: 那.....不是團費只是掛名聲(表面的)?
: 就是要出風頭的上台.....再收錢?
ㄟ..我們現在不是一年or半年收一次團費(學長以前是這樣收的嗎?)
是有什麼活動照支出收的
像我團長的任內有三大活動:嘉管、比賽、巡迴
因此收了三次團費,每次都不一樣多錢
我想這樣比較容易計算吧
對那些不一定每次活動都可以參加的人來說..
: 再者,巡迴演出所得到的贊助應該算在團費中(演出費用中)
: 與巡迴順便玩樂的費用不知有分開否?
: : 這段我也看不太懂.. ^^;
: 有人只住長庚,不去玩
: 或有人只去玩,不住長庚
沒有這種人..
: 而你們真的有把場地費、樂器車、老師薪水....這些該屬於團費的分兩次?
這些錢凡是有演出的人都要交(絕大部分)
那所謂的分兩次是指...?
: 總之,或許我以前當過總務所以比較龜毛
: 是這個團的團員就應該要繳交團費(無論多少,如果在這個團)
: 當然也就應該享有團員的權利(上述那些),也該盡義務
: 團費該支出的應該分清楚(甚至對團員公佈明細)
: 既然要求別人幫忙就該有「理」貌
: : 有吧
: : 大約在集訓前一、兩次團練
: : 我就有宣佈說費用一共是4500元,包括集訓與巡迴
: : 團訊上有寫,也有po在流金(那時候ptt當了)
: : 至於不去玩的人交3000元,則是在集訓中間宣佈的。
: sorry,very sorry!!!...........
that's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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