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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leeperLee (幼稚園一年級)》之銘言: : ※ 引述《clenny (防蚊液真難喝)》之銘言: : : 我不了解學長最後三行的意思... : : 因此這整段我都不太了解 : 一位團員進入一個社團,他應該(先)繳交團費 : 應該就享有團員的權利:團練、及其他有關團上演出的事情(如上述) : 當然也應該盡一個團員的義務:如不隨便缺席 : 而當演出時還要向團員收錢 : 那.....不是團費只是掛名聲(表面的)? : 就是要出風頭的上台.....再收錢? ㄟ..我們現在不是一年or半年收一次團費(學長以前是這樣收的嗎?) 是有什麼活動照支出收的 像我團長的任內有三大活動:嘉管、比賽、巡迴 因此收了三次團費,每次都不一樣多錢 我想這樣比較容易計算吧 對那些不一定每次活動都可以參加的人來說.. : 再者,巡迴演出所得到的贊助應該算在團費中(演出費用中) : 與巡迴順便玩樂的費用不知有分開否? : : 這段我也看不太懂.. ^^; : 有人只住長庚,不去玩 : 或有人只去玩,不住長庚 沒有這種人.. : 而你們真的有把場地費、樂器車、老師薪水....這些該屬於團費的分兩次? 這些錢凡是有演出的人都要交(絕大部分) 那所謂的分兩次是指...? : 總之,或許我以前當過總務所以比較龜毛 : 是這個團的團員就應該要繳交團費(無論多少,如果在這個團) : 當然也就應該享有團員的權利(上述那些),也該盡義務 : 團費該支出的應該分清楚(甚至對團員公佈明細) : 既然要求別人幫忙就該有「理」貌 : : 有吧 : : 大約在集訓前一、兩次團練 : : 我就有宣佈說費用一共是4500元,包括集訓與巡迴 : : 團訊上有寫,也有po在流金(那時候ptt當了) : : 至於不去玩的人交3000元,則是在集訓中間宣佈的。 : sorry,very sorry!!!........... that's ok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IP034.dialup.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