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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monicos (啊)》之銘言: : ※ 引述《tinmean (bye, or see you?)》之銘言: : 因為對整件事情不了解, 所以就不多言了 : 不過如果客觀判斷上, 你無法証明他有問題的話, 那就不必多廢心思了 主要我是扣緊了主辦單位, 做法與簡章說法不符. 也就是我整篇文章最前面的幾個問題. 今天學會的也想要跟我解釋, 我也覺得免了 不能夠駁倒我的立論, 也是白提. 學長恐怕是針對我的後兩點來評判的. 這兩部份基本上本來就是比較直觀的, 但是本來就是一個小參賽者的意見, 小參賽者的意見不如前面程序上的問題重要 擺在最後也無不可. 因此, 我早已證明此比賽有問題. : 如果你心裡存有任何先入為主的想法 : 在一來一往之中, 你先入為主的部份很容易被引導出來 : 如此一來, 事不關己的旁觀者就不一定會認同你的看法了 : 他們也許會把你視為輸了不甘心的滋事者 事不關己的旁觀者, 也與我無關, 主要這篇文章也只是寫給了解這件事的人看 但是了解這件事的人, 大多也只能回答我文章後面的"送分題" 從那些想跟我親自解釋的學會的人可以了解. : tinmean是個直得過頭的人 : 認識你的人會因為相信你的為人而相信你的言論 : 不認識你的人就難說了 : 而你的目的, 正是要讓不認識你的人認同你的看法, 不是嗎? : 不是說不能有情緒或主見 : 但別讓它們妨礙了你的初衷 我的目的主要其實不是要讓不認識的人認同我的看法. 最主要要看看所謂學會要怎麼回答我. 不認識我的人, 或是不了解狀況的人 其實如果細心點看, 也可以了解我到底想說什麼. 例如場地跟指導老師填寫的問題 如果前面那些問題辦得好了 誰會來計較這兩點. 但是前面都在胡搞得情況下 後面這種支微末節當然也會被提出來一併說. 哈~不過在這邊說好像也沒有很大的用處就是了 確實我也想過這像是輸的不甘心來抗議 不過, 如果看到有問題都講不出來 每個人都不敢搶先發難, 由得這些人扯爛污的話...... 這樣也違反了良心阿. 不過最後還是感謝學長指教, 我的火氣倒是沒有小過 :p 挖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8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