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報告,節錄了些資料。
呂榮華口述、林豐藝記錄〈揚聲縱詩情--漫談新詩朗誦〉《國文天地》15卷第4期
(2000)頁19~23,臺北市,國文天地雜誌社,1985-
「朗誦」則更須注意聲音的延盪和情韻的綿長,因此在聲音的表達方面,比朗讀
有更明顯長短變化,甚至可運用圖像化、音樂化、戲劇化等方式來加強詩歌的情
感和韻律。
挑詩一定要考慮到朗誦者本身的條件,從年齡、生活閱歷、知識程度、體認的深
淺各方面來考量,至少朗誦者要能「讀得懂」。
了解詩意,甚至設身處地的體會師中的情緒和感情。
詩情和聲情的並重。
朗誦並不需要太繁複的技巧,一般來說,獨誦、齊誦加上一些疊誦的技巧,就已
經足夠表現一首詩了。
自身的特質如何與「詩情」相搭配。
一切的設計是因應「詩情」需要,如果設計破壞了詩的感覺或是搶走詩和學生的
風采,我寧願捨棄這些技巧。
詩本身才是朗誦的主角,其他的技巧和設計是「綠葉」,目的在襯托出詩的內在
情意。
配樂、道具、服裝絕非必要,最重要的是看詩的本身適不適合這樣設計。
詩歌朗誦,聲情絕對佔最重的比例,其次是整體的和諧度、聲和詩的密合度,接
著就是看團朗的技巧運用恰不恰當。
林文寶〈談朗誦的基本腔調〉《國文天地》15卷第4期(2000)頁7~13,臺北市,國文天
地雜誌社,1985-
朗,就是明亮。明亮的用誦腔說出來,即為朗誦。
朗誦是一種藝術形式,是表現出來,供大家欣賞的,多少有點戲劇性質,大家欣
賞表演者的藝術,也欣賞了原作品。
誦讀時的語言離不開節奏,而節奏就是指聲音的高低、抑揚、長短、強弱,以及
傳遞感情的音色的適當處理。
朗誦包括文學、歌唱、戲劇三方面的要素。
蔣治中〈朗誦詩的美感經驗--兼談香港詩歌朗誦社的成立〉《國文天地》15卷第4期
(2000)頁31~36,臺北市,國文天地雜誌社,1985-
首先要把一首詩的根本感情完全地掌握到,其次要能夠感染聽眾,使之也感同身
受,為之動容。
把自己內心的體悟完全地展現出來。第一階段是由平面的書面文字,立體化為實
際場景,這在表演藝術理論中稱為「視象」,是在腦海裡所展現的鮮活形象。第
二階段是結合語言聲音的技巧與各種藝術的手段,來感動觀眾。
潘麗珠〈新詩朗誦的理論與實務〉《中等教育》45卷第6期(1994.12)頁100~106,臺北
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教育輔導委員會
無論是「讀、誦、吟、唱」哪一種表現方式,都必須以表現文字情意為最重要的
依歸,也就是說,聲情是為文情而服務的。
吟誦詩文時,氣息的調理是十分重要的,……有些句子雖然分成二、三句,卻必
須一口氣念下來,或是形成因斷而氣不斷的實質。
詩文聲情的表現,其聲音的高低、長短、輕重、抑揚、頓挫、斷續、疾徐等等,
都會影響到對作品的詮釋;反過來說,作品本身思想情感的起伏變化,必得靠聲
音的高低、長短、輕重、抑揚、頓挫、斷續、疾徐來傳現。
蕭蕭〈朗誦詩的特質與寫作〉《聯合報》1981-06-06/聯合報/08版/聯合副刊
所有的詩應該都可以朗誦,而且應該常常以朗誦的方式傳諸讀者或聽眾,但「朗
誦詩」卻有朗誦詩殊異的特質。
朗誦詩應該是抒情的,濃烈的感情才能激盪讀者,如果是詠物或敘事,也須以強
悍的感情為主力,去推衍,去鼓盪。
這種感情的表達不能太深奧、太玄虛,但是也不可流於口號式的表白,如果大量
採行眾人已經習知、預知的語言,往往無法撼動人心,詩中仍須有突來的警句、
奇語。
押韻是為了節奏明快,使詩有鐘鼓之聲,便於朗誦,要注意這點,但不必苛求嚴
謹。
為使詩朗誦時更具力量,句子長短也須控制,豪放的詩情,句子不要太長,凄惋
的悲歌則不可太促,最重要的是長短句要能錯綜出現,舒急有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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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藝術都是以「人性」為研究對象,所不同的是,
科學想找出人的共通原則再將它應用回個人,
而藝術是專注於某個瞬間,再用它來詮釋整個宇宙。
-- By Henry Glei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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