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KSH_debat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ksh10634 (政客)》之銘言: : 第十七屆金陵盃備選辯題: : 一、我國應廢除婚姻移民申請歸化國籍之財力證明 國籍法第三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 ,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 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 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國籍法第四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 至第五款要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 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 二、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養子女。 四、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未成年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其父、母或養父母現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在 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雖未滿三年且未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 及第五款要件,亦得申請歸化。 「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就是所謂的財力證明?? 那有沒有這樣的正方大概很難贏的八卦 : 二、我國應廢除農地之休耕直接給付 : (本題欲廢除之直接給付,以農委會農糧署所公佈「97年水旱田利用調 : 整後續計畫宣導重點」,所列舉之直接給付第二項「休耕地翻耕給付」, : 和第三項「種植綠肥作物」為主,其餘項目廢除與否交由場上正方定義) : 三、我國興建蘇花高速公路利大於弊 / 我國興建蘇花高速公路弊大於利 : 四、我國應開放銀行業赴大陸地區設置分行 : 本屆金陵盃比賽辯題,將於6/1領隊會議中, : 由各校代表自上述四題投票選出一題,初賽至決賽皆為同一辯題。 : 感覺都很不好打~~~ -- 義氣 義氣 多少愚行假你而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