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la (....)》之銘言:
: 往日被稱為東北角地頭蛇的我
: 居~~~~~~然
: 被條子逮到
: 開了一張罰單
: X
: 只不過是雙黃線超車
: 這是大家都在作的事
: X!!!
我前年要換行照時才猛然發現我有七條罰單未繳
我根本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
也沒收到罰單
去網路查....
發現都是同一地點同一家派出所開出(台北永福橋與汀州路口)
未按照行進方向行駛.......
因為那個地方車子很多
很多車要左轉都會偏向另一車道
不然大概等三個紅綠燈也不一定轉得過去
就這樣.....被罰啦
且當時根本沒有交警出來說那裡不能怎樣
感覺上是誘導犯罪拼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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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