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平、趙豫中/記錄整理 (20050512)
編案
西門町之夜、北投之夜、六條通之夜……,燈火茫醺,酒精迷離,夜遊人闖蕩江湖。
他們玩些什麼?怎麼玩?怎麼high?怎麼鬧?怎麼瘋?他們怎麼把談笑說唱逸樂的晃
蕩夜生活,澱積成肌理豐厚、還能直透人心的夜文化?他們如何用眼神身體的慢轉輕
觸,演出撩撥人心的風情韻致?楊澤,熱愛市井的知識份子,號稱國小四、五年級就
睡不著熬成夜貓子;路嘉怡,很了新世代的演藝紅旦,國中時就愛享受晚上不睡醒著
夢遊的樂趣。一個老台北,一個超新人類;一紅男,一綠女,都是遊樂達人。某個夜
晚,某間開到好晚的店,他們相遇,他們對飲,談談夜都市,夜生活。(本文與五月
號「誠品好讀」同步刊出)
楊澤:Hi!路嘉怡,「夜生活」是我們這次對談的主題,要不要先說說你大概幾歲開
始過「夜生活」的呢?
路嘉怡:大概從念國中的時候開始吧,那時當然不會意識原來自己「晚上比較有活力
」,只是單純覺得晚上念書總是比白天念效果好。那時讀寄宿學校,就寢後不能開燈
,我們幾個爬起來的便躲到廁所,一人一個馬桶就開始讀書。我們也經常爬起來玩,
拿針線偷偷把愛睡覺的同學連人帶被縫在床上。其實,晚上偷偷爬起來本身就是一件
很好玩的事!
楊澤:我自己大概小學四、五年級開始,不知道為什麼,就沒有辦法早睡,自然而然
就會有自己的夜生活,就是夜貓子啦。聽妳這麼一說,馬上想到西洋情愛文學裡,修
道院學校的女生晚上都會偷偷爬起來看愛情小說,像包法利夫人。你們是更年輕的一
輩,活動範圍當然不會只侷限於蚊帳。其實,夜生活的內容本身就包羅萬象,或許我
們說「夜文化」比較恰當,說夜生活讓人有種只限於聲色犬馬的感覺。譬如你若到了
那些比較「愛鬧」的國家去,像西班牙,熱情的拉丁民族,「鬧」就等於他們的生活
方式。他們可能黃昏五、六點就到小酒館去,拿各式各樣tapas(小菜)下酒,十點
鐘才開始吃晚飯,晚飯之後,天亮以前,又有許多活動,譬如集體到街頭溜冰,到公
園遛狗,不分老中青,全家,甚至全鎮全城傾巢而出的全民運動,好像把夜晚當作多
出來的時間,上帝的禮物,一種嘉年華。朋友說,英國人禮拜四晚開始鬧到周日晚,
西班牙人則天天玩,因此禮拜一上班時,每個人看起來都「慘得像狗屌」。
在歐洲,夜「玩」是一種文化
路嘉怡:對我來說,夜生活才是生活的重點,工作只是維持生活必須而已,白天我有
被安排好的社交,但到晚上,我可以自己選擇要跟什麼朋友碰面,做什麼事,那才是
生活的開始。可以打扮好去clubbing,也可以去夜烤、騎腳踏車,任何事都有可能,
夜晚就是屬於我的自由時間。而且,到了晚上,城市才會變美。我從小住台北,白天
永遠車多人擠,醜死了。到了晚上,燈亮起來,空氣變好,城市才沒有那麼大的壓迫
感。你會發覺在台北,白天晚上在街上出現的簡直是兩批人,白天的東區,連要去剪
頭髮的人腳步都很趕,中午上班族出來吃飯的時候,景象非常壯觀。但到了晚上,心
情放鬆了,外表也變得開心,當然會多打扮一下。上海這種情況好像更明顯,大白天
街上的人每一個都很樸素,當夜晚來臨,最時尚、最名牌、最花枝招展的行頭都在身
上了,你會覺得:「這是同一個城市嗎?」台北當然也是,下午兩點以前,你很難在
街上看到打扮漂亮的人。
楊澤:在台灣,夜生活還只是一個消費字眼,跟美國一樣,白天努力賺錢,晚上就逛
街血拼,到時髦的餐館酒吧吃喝玩樂一番,這種常見的「放鬆」方式就像把錢丟到河
裡去,其實是很「清教徒」式的。美國人常被歐洲人嘲笑,就因為歐洲人的生命態度
剛好相反,工作是為了生活──對他們而言,夜晚是一種文化,容許更華麗、更巴洛
克、更浪漫派的想法,相較之下,美國不免顯得壓抑了。
老台北早就有一種特殊的夜生活,神祕而浪漫,那是東方傳統下的情色文化的餘緒,
戰後北投的酒女與那卡西,五○年代中山北路的美國酒吧、林森北路的日本「史納蠱
」(?,Snack)店,都集中在北區,當然現在都相對蕭條了。東區是這十幾年才發
展起來的,像華納威秀以及各大人潮洶湧的百貨公司,幾乎都是資本主義所帶動的風
尚在那裡運作,那種屬於人與人之間的神祕感似乎已消失了。
在歐洲,也許因為歷史、文化背景,似乎多出了一份神祕感,流動在大城小鎮的夜晚
裡,也流動在人與人之間,就像莎翁的「仲夏夜之夢」、莫札特「魔笛」中的「夜之
后」,似乎魔法呀、精靈都會在夜晚現身,人看人因此變得很重要,不單是派對或化
裝舞會,晚上出去吃飯,也都要打扮一下。這種「看與被看」的「文化」,因為出自
於每個人的獨特性都會被尊重,是很舒服的,所以打扮得痞一點、騷一點都沒有關係
。
路嘉怡:夜晚的確比較神祕、比較有魅力,人也會變得開放、自由,有更多可能。譬
如說,戀愛。有一陣子身邊朋友間couple的組成,都是因為晚上大夥兒的聚會,在自
然而然的狀態之下變成了情侶。或是像混pub「墳場」的時候,會認識很多人,不熟
的也可以點個頭,甚至招呼我:「小米過來喝個酒吧!」又或者因為愛搖滾樂,以前
常去舞廳Spin跳舞,那真的就是物以類聚,大家都是窮學生,常常喝完門票附贈的一
杯酒後,大家就去樓上的7-11買飲料,坐在門口聊天。後來開始工作,遇到一些人,
聊起來,才發現 「那時候我們都是混Spin的耶」。
夜與樂
楊澤:談談音樂吧!
路嘉怡:我很喜歡搖滾樂。音樂,的確是決定你晚上要去哪一個地方很重要的元素,
譬如剛剛說的墳場、Spin,完全就是物以類聚。Rave party開始的那幾年,我也背叛
搖滾去聽電子音樂,但Rave好像有點沒落了,不太是現在流行的夜生活節奏了。現在
,台北各大夜店都放嘻哈。而嘻哈的流行,大概跟ABC有很大關係,因為在美國不被
白人認同,所以他們的好朋友可能都是Amigo、黑人,也漸漸融入黑人的嘻哈文化,
你不難發現這些ABC回到台灣變成藝人以後都在玩Rap、Hip-Hop。這應該是這股嘻哈
風潮很重要的原因。
楊澤:我的年代比較早,在當今的clubbing文化出現之前,台灣多的是Piano Bar。
第一次去中山北路的Piano Bar,是被大學老師帶去的,那時還對這種文化很陌生,
只能從緊閉的門外遙看美軍的酒吧,門外還有擦皮鞋的。後來到紐約做事,熱中搖滾
、爵士,一個晚上跑好幾個bar聽演唱;那時年輕愛鬧,一個晚上混下來,最後常跟
舒國治兩個人搭最早一班公車從lower east side到哈林區去,平常根本不敢去,趁
著那時天光剛出來,街上沒有幾個黑人,因為他們都回家睡覺了。
夜晚是探索一個大城市內在靈魂最好的時刻。年紀大一點,尤其回台北以後,夜生活
的內容開始浸染了情色的味道,想要去見識些什麼,尤其剛回國的那幾年,會跟幾個
朋友到北投去玩。有時候,下午四、五點就去了,車子經過士林國中,大屯山在右,
觀音山在左,開闊的路在眼前,聽著台語老歌,心情很舒暢,畫家鄭在東「北投風月
」系列就是那時候畫出來的。我是子時生的,到了十二點左右總習慣看一下錶,「天
啊!怎麼喝了這麼久才十二點零一分哪!」可以再玩個五、六個鐘頭都不累,因為太
快樂了,時間也相對變慢了。但,對我來說,夜晚最重要的,其實不是空間,不是時
尚、設計與情調,甚至也不是情色或粉味,而是人。譬如,我偏愛南區──永康街、
師大路、溫州街一帶──的小酒館,就是因為那裡更純樸、更簡單,也更有人味。當
年北投、淡水一帶的那卡西──包括金門王與李炳輝──以及北投溫泉旅館、中山北
路幾條通上酒廊裡的「女中」和酒女,都是很真實的人,很真實的個體。我就喜歡那
種濃濃的市井氛圍,那種不分階級族群,「古來飲者皆寂寞」的江湖感。
路嘉怡:聊到現在我有點發覺,原來男女心裡暗藏的主題是不一樣的,女生大部分都
是想放鬆,跟朋友相聚,但男生不論去制服店、便服店,還是一般夜店,多少心理上
還是有一點情色成分,像我跟很多男性朋友在夜店聊天時,他們老是在叫:「今天怎
麼沒有妹……沒有妹……沒有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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