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平、趙豫中/記錄整理 (20050513)
楊澤:台北好像也有幾個夜文化需要再創新,或更有「厚度」一點。第一個,就是
「啃」的文化,要有更多餐館開到更晚,那或許人就會待到更晚。路嘉怡:說到安
和路的Single's Bar,從Naomi一路過來到Mono Mono,我想真的養出一批特定族群
,特別重視打扮,也享受被別人看的感覺。我最近幾次去就被嚇到,哇,台北現在
女生都這麼辣!
楊澤:男生其實是「沐猴而冠」,穿西裝上制服店,只要快快喝了點酒,覺得「哇
,好舒服」、「好爽」,馬上又變回一隻猴子了。現在,我們在台北說夜生活這個
字眼,好像只剩下消費、消費,或只是雅痞式的放鬆(英文叫unwind,鬆螺絲,不
是吃螺絲!)我曾經去過「制服店」,那是台灣情色文化在「便服店」後的新發明
,結果一個規規矩矩的小老弟去了不到十五分鐘,就脫到只剩一條內褲,很快就玩
完了。在資本主義下工作,一來你得有玩的本錢,二來你還要有剩餘的精力,白天
要小心千萬不能被剝削光,又得是個身強力壯的小伙子,這樣剩餘的資源才能夠支
撐夜晚的這種玩法。現在,制服店只剩下純粹的色情,夜生活的新把戲似乎轉移到
安和路上的Single's Bar。
從安和路到陽明山
路嘉怡:說到安和路的Single's Bar,從Naomi一路過來到Mono Mono,我想真的養
出一批特定族群,特別重視打扮,也享受被別人看的感覺。我最近幾次去就被嚇到
,哇,台北現在女生都這麼辣!從精心打扮這件事上,可以看到他們對於晚上出來
玩的熱情與重視。Naomi是一個很具代表性的地方,在Lounge當道時,去Lounge就
是時尚,Naomi的股東又跟許多model、時尚圈很熟,當你去到那邊看到許多名人、
漂亮的人在那,會覺得「我好像也融入時尚的圈圈」了。但Lounge過了之後,現在
又變成一群一群的小酒吧,又回到了那種最古典的酒吧文化。花蝴蝶在外面混了一
陣子,還是會回到自己的朋友圈之中。我認為,接下來Live House(現場演唱)的
文化可能又會再出來,因為物極必反嘛,電子樂遇到低潮,搖滾樂就又興起,大家
厭倦了只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端著酒杯晃來晃去,開始想去一些比較有活力、有現
場表演的地方了。
其實對我們而言,從小到大過了這麼久的夜生活,能玩的都玩遍了,所以我們一直
不斷地致力於開發新玩法。有時喝完酒想吃消夜,大家就約在安和路的頂好,買好
食材,上陽明山隨便找一個涼亭烤肉。有時候會到松山菸廠打籃球,或是三五好友
騎騎腳踏車,玩所有白天不敢玩的特技。也會去三芝白沙灣,那邊的沙灘車開到凌
晨四、五點。我們一直在想還有什麼紀錄要破,有次我們在大安森林公園喝完酒,
跑去雙聖吃東西到早上,然後一群人又去故宮欣賞藝術品─當然那時你會看到一群
醉鬼在一件件地評論藝術品。
楊澤:你們的玩法很年輕很有創意啊,我覺得台北好像也有幾個夜文化需要再創新
,或更有「厚度」一點。第一個,就是「啃」的文化,要有更多餐館開到更晚,那
或許人就會待到更晚。於是,夜市就變得很重要,像寧夏路或遼寧街的夜市就很迷
人。如果要「啃」得更有趣些,那麼「哈拉」也很重要。有些朋友不愛哈拉,或哈
拉時愛談政治,這些都是很累人的事。再來就是「走路」的文化,台北不管東區還
是南區,基本上都算是一種「巷子裡的文化」,這跟當初日據時代的規劃有關,但
,我們「造街」的文化卻還沒有起來。譬如應該可以規劃從敦南誠品到安和路的動
線,讓人們從二十四小時開放的書店走出來以後,可以踏進安和路的小酒館文化,
讓大家都可以在街上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現在的中山北路、林森北路和西門
町,就保留了較多這樣的氣氛。
夜遊山與海
其實,在我們想著台北的夜生活,還可以怎麼玩怎麼玩的時候,還是會想起從前的
老台北,那個還沒被資本主義、消費文化侵蝕得太厲害的台北。很早以前,台灣味
跟上海味是很接近的,戰後西門町就有白先勇小說寫到的百樂門,延伸到大稻埕則
有仙樂斯、新加坡等酒家,把西門町和大稻埕連成一氣。往東走,當年美國大兵消
費(買大酒)的中山北路、林森北路酒吧,又一路迤邐到日本觀光客最愛的北投。
至於大飯店餐廳秀的玩法,也早在民國四○、五○年代就已經建立了起來。
最後,我們還可以把夜晚帶到更遠的地方去,像福隆或東北角,當夜遊神。有幾年
,北二高興建前,鬧了大半夜之後,我們常跑去碧潭,那時還有船家,弄一條船,
一些酒菜,可以遊潭賞月,玩到四、五點才回家。台北的年輕人現在也在開創這種
遠離市中心的玩法,就像在西班牙的聖巴斯提恩,年輕人會越過邊界,跑到法國的
海邊小鎮玩。其實你可以想像,如果我們未來在金山、福隆、野柳等地方開發出這
種玩法,當地人也可以加入,可以更好玩。
路嘉怡:現在的小孩可能不知道那種老時光好玩在哪裡。他們玩的是「設計感」,
一家店的裝潢、氣氛、時尚的打扮,你去過一次以後,就知道現在台北流行什麼樣
的服裝、眼鏡、髮型……
楊澤:也或許是資本主義的市場主要鎖定在年輕人身上,但三十五歲以上的人也可
以開發自己的玩法啊!譬如說有人喜歡當男主人,有人喜歡當女主人,開一家很好
玩的咖啡館或餐廳,也是可以吸引到很多年紀大一點,見過世面、見過老日子的人
一起來鬧。
路嘉怡:現在很多年輕人喜歡半夜到咖啡廳上網,所有朋友也可以聚在一起上網,
這種型態是過去完全沒有的……
網咖變變變
楊澤:我去過一次,好像荒原一樣,就看到小貓兩三隻專注地坐在電腦前!
路嘉怡:你說的是四、五年前極盛的「網咖」,但現在變成你帶自己的Notebook到
咖啡廳無線上網。現在年輕人的生活非常依賴網路,除了電話以外,最重要的就是
MSN,我可以在上面知道我朋友所有的訊息。如果有一天我家的網路斷掉了,我會
非常緊張,就跟手機沒帶一樣焦慮。其實我自己也未必喜歡這樣的生活方式,但無
可否認地,現在的年輕人你只要給他一台電腦,他可以有全部的夜生活,可以角色
扮演,可以聊天,可以情色,不需要人跟人的接觸就可以得到。我有一個朋友,他
在某個群島登記了一個交友網站,每天找一些漂亮的女生用視訊跟客人聊天,那些
客人還會送禮物到他們公司呢,這些族群的投入程度是遠超乎我們所想像的。
楊澤:我認為晚上要好玩,人還是要出來玩,不要像美國有些inner city,到了晚
上就變成ghost town。還是要有實體的街道,要有些老江湖的人,會比較好玩。最
近我看到「旅遊生活」頻道的新節目,他們把白光的歌「我要,我要你的愛」改編
成「我要,我要瘋台灣」,感覺好像新的一代越來越有「玩」的概念。這個「瘋」
字很好,我們就是要有自己鬧的方式,要有一種草根性,不要中產階級的蒼白保守
,如果台灣的年輕人只認定某些東西「炫」就夠了,能玩的東西以及玩性,可能就
會變少變差了。在市井裡頭看到人,在clubbing裡頭看到人,不同階層的人應該有
更多種創造力,去瘋,去鬧,玩完回家才會更快樂。就像香港,他們會關注白領以
外的勞工文化,並發展成「鐵人兄弟」的玩具公仔。如果台灣也能這樣,那麼夜晚
的文化更能兼容並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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