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
回家吃晚飯不再是軍人的夢想,陸軍已決定於四月一日正式試辦;志願役官兵
居住地在營區五十公里內,即可每天上午七時前到營區上班、傍晚六時下班回家,
以協助官兵家庭生活與自我充實更為完善,陸軍也強調,實施一定會有完整配套,
絕不影響戰備留守。
陸軍也指出,相關制度上路後,陸軍也會隨時試行緊急召回,以進行驗證,緊
急召回部隊須在兩小時內返營。同時在紀律方面,也將嚴格要求部隊會對外宿官兵
不定時訪查是否在家與眷屬同住,或是有無違反規定或營外肇事,一旦違反規定,
都將取消資格並進行懲處。
現任陸軍司令胡鎮埔上將在總政戰局長任內,即考量在完整配套下,實施國軍
上下班制,得到軍中很大迴響,但也有部分人士質疑順利推行的可能性。胡鎮埔上
任陸軍司令之初,與媒體茶敘時也說,一定會盡快實施相關措施,如今支票果然兌
現。
陸軍指出,目前第一階段實施對象由各軍團、軍級優先實施。目前相關規定辦
法雖然已經頒布,不過何時實施,陸軍則授權各部隊自我評量,針對各單位特性,
提出完整規劃。陸軍並強調,加強管理決不放鬆。
陸軍並已制定「精進志願役人員外宿、外散」實施規定,規範每天上下班的志
願役職業軍人,須任職滿一年,且由單位主官核定,凡直系親屬、配偶若同住在離
營區五十公里內,只要提出證明即可回家外宿。居住地不在營區附近者,每晚六時
下班後亦可外出,但須當晚十時前返營;為鼓勵自我進修,在營外進修上課的官兵
還可依路程延後返營。
為防止部隊因改成上下班作息出現戰力空隙,軍方規定,同單位主官、副主管
、政戰主管須有一人排班輪值,不能同時離營,擔任值星、衛哨勤務及戰備人員也
不能離營。此外,官兵凡遇戰備任務、保養、值班,當天也不能離營。
【2006/03/24 中央社】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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