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有人會瞭解到關係的難以定義,這就如同制度本身充滿著弔詭性一樣。
不可否認的,當給予一件事物和關係定義的同時,它即滿載了專斷,不管你
是否認同、理解、否認。某種程度上,都必需在乎它、受它牽制、無所逃於
天地之間。
給予這樣的開頭,並沒有任何的道理可言,我只是在想一些發生在日常生活
當中的事。舉近來身邊的幾個例子加以說明好了,我有幸的在年輕時就有些
超越朋友關係的女性朋友。當我在名義上尚存所謂定義下的「女朋友」時,
這些朋友也在日常生活當中與我「女朋友」往來,並相交甚篤。然而,她們
並不想取代,成為定義下的「女朋友」。這些女性朋友始終受到道德上的拘
束,她們或許因為與我有肉體關係而良心不安;或許因為某種程度上背叛了
我的「女朋友」而有道德上的譴責。
或許我把這個關係說得太複雜了,這種事經常發生,在這個社會當中也沒有
什麼了不起。但當妳成為事件的主角時,偶爾抽離出來,站在一種下棋的立
場,就不會過於陷入而無法自拔。
情感與肉體本能的衝動,由於流動、充滿動物性,使人與人的互動存在著各式
各樣的可能性。可以一對多也可以多對一,只要滿足人的享樂天性就不需要受
到譴責。然而,由於我們對於關係的某種想像,使我們定義了「朋友」與「女
朋友」,在此之外的關係就使我們緊張,因為他無法定義、歸類、區別,內心
就會掙扎而陷入道德的困境。
或許結婚也就是如此。當一對佳偶透過公開的儀式,向大家宣告、登記成為合
法的交配對象( 配偶這個字實在取得太好了,當有人看到你的身份證時,翻過
來就知道你與誰在交配 )。我自己是個比較保守而害羞的人,不敢到處公開宣
稱誰是我的交配對象,都私底下偷偷的來。然而,有些人比較大膽、不怕羞、
愛表現,到處跟人說他 /她是我的交配對象。當有一天,哪一方也偷偷的與其
他人在私底下暗著來的時候,被抓包時就很難看了。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想要交配,為什麼要有一個公開的制度到處跟人家說呢?我的智慧不夠,還
得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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