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小姐,您誤解憲政民主了
◎江宜樺 (20060829)
自從施明德先生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台灣社會再度呈現倒扁/挺扁的
對峙與抗衡。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主張陳水扁總統下台的聲音中,有人以「人民
運動偏離憲政制度」為由,表明不支持捐款或示威;而倡言總統不必下台的聲音中
,也不乏批評第一家庭所做所為已重創憲政民主精神者。那麼,陳總統的做為是否
已達「理應下台」的憲政標準?百萬人民靜坐倒扁是否仍屬憲政民主體制內的公民
實踐?
要清楚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理解憲政民主的意義。憲政主義的核心意義是
「統治者不得濫權、政府的權力必須受到節制」。此一觀念是西方近代自由主義的
基石,孕育了當代憲政民主所有重要的制度設計,包括言論自由及集會結社權利的
確保、統治權威必須建立在人民的同意、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制衡、以及法律主
治原則等等。
正因為憲政理念乃是民主的根基,所以不僅內閣制/總統制的討論屬於憲政問
題,連同性戀者有無婚姻權、賦稅制度能否交付公民投票、國家領袖能否下令監聽
反對者的電話通訊等,也都是憲政民主必須應對的挑戰。如果一個民主國家能妥善
回應現實憲政難題的挑戰,就能增益其民主深度;反之,則會變成負面教材,減損
其既有的民主文化資產。
關於陳總統應否去職的憲政問題,早在親綠學者的七一五聲明中就有清楚的說
明。「總統」這個職位預設一定程度的人民信任與道德威信,當陳總統因本人及其
親信涉及種種弊案,而顯然無法繼續有效領導國家時,他應該主動辭職下台,以建
立台灣民主發展所需之範例。此一訴求既非針對陳水扁個人而發,更非泛藍勢力三
一九心頭遺恨的延續。然而,陳總統及民進黨領導階層卻刻意迴避此一挑戰,以「
弊案尚未及身」、「道德訴求是封建思惟」、「辭職不能解決問題」等似是而非的
託辭企圖卸責。就其反覆強調「一切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而將責任政治限縮至總
統究竟有無「直接」收受禮券的文字遊戲上,可以說是對憲政民主原則的徹底曲解
。這種做法,跟戒嚴時代國民黨政權的「濫權」本質並無二致。
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興起後,陳水扁統治國家的正當性益形減弱。然而,由於國
人普遍認為陳總統絕對不會放棄權位,並擔心政治激盪所可能帶來的社會不安,於
是轉而質疑靜坐抗議是否有利於台灣民主發展。龍應台小姐的文章是此中意見之代
表,她認為程序合法、謹守規範的群眾運動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是慷慨激昂、衝
破體制的大規模群眾運動則不宜發起。龍小姐的憂慮與審慎自有道理,可是她將民
主的能動性解釋為四年一次的定期改選,並將大規模靜坐抗議說成是「在民主體制
裡沒有一席之地」的人民革命,實在是對憲政民主的誤解。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
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
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
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
會所需要的動能。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
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
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
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
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
衝突負責?
的確,施明德先生那句「不是你倒下,就是我倒下」的狠話聽來十分令人不安
。但是除非奇蹟出現,「倒下」的應該是因長期露宿街頭而體力透支的施明德。群
眾運動鮮少成事,尤其在台灣這種日益功利化的社會尤難成事。如果我們連這種符
合憲政民主精神的群眾運動,都還要像內政部那樣以曲解法治的歪理來加以恫嚇,
或是像龍小姐這樣以誤解民主的說法來加以勸阻,那就真不知道我們想要培養、想
要建立的是怎樣的民主政治文化了。施明德曾說這場運動可能是他的「黃昏之戰」
,然而筆者擔心的,並不是倒扁運動會不會成為施明德個人的黃昏之戰,而是它會
不會也是台灣民主的黃昏之戰。
http://news.china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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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和台灣認同的道德危機
http://www.twcivilsociety.org/endorse/index.html
■Re: 民主政治和台灣認同的道德危機
◎azen (20060727)
好久沒有看政治類的新聞了,不過在朋友的部落格上看到相關的討論(W君認
為這些親綠學者的作法,應該朝向制度面的倡議,而非沒有具體意義的倒扁。)我
事後找出了原文看了一下,覺得他們的合理性和訴求都十分…模糊。不,應該說,
他們忘了自己是有取得高級文憑的嘴砲,應該可以多說一些比較具有實質意涵的建
議,而非訴諸道德。
親綠學者認為近來扁家人、親信發生一連串貪污舞弊情事,失信於百姓;且於
政於黨皆受到強烈的懷疑。國家元首應不只以法律責任被動回應,而應以更高的政
治責任與道德標準自我要求、辭職下台。以上,這樣的理由乃訴諸於法典上所找不
到的道德與政治責任,簡單地說,這是自由心證。法律管不到你,就讓道德來譴責
你。
話說回來,看了一看這些參與連署者,不乏自己曾經聽過課、打過照面的師長
、研究者,而這些師長早期在學生時代也對台灣民主運動參與甚深,因此,我覺得
他們寫出如此單薄的聲明稿,讓我覺得很奇怪。如果有參與社會運動的運作,就知
道一個運動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清楚的訴求」;而且,這個訴求不能流於個人攻
擊,而是要明確地勾勒出其制度面、結構面的問題。也就是說,你搞運動提出的訴
求,不能針對個人,而是要針對體制。
比如說:前陣子發生的成大台文所系館事件。他們的訴求就不能只是針對高強
校長;而是要點出校園資源(空間、經費)分配的問題以及重理工輕人文的偏差心
態(這一點我承認是有點…不切實際)等。唯有將訴求提高到制度面的討論,才能
讓群眾知道關鍵問題何在?誰在和稀泥?誰在解決問題等。
這些知識份子們不乏法律、政治、社會學領域出身者,照道理來說,依他們的
專業知識和素養,應該可以提出不少有具體建議和可行性的批判,而不是訴諸陳水
扁的道德。但是通篇文章除了無力而空乏的民主政治論述琅琅上口之外,彷彿又回
到了各家嘴砲滿天飛的春秋戰國。
好說歹說,台灣也是個有民主政體架構的國家,要玩總統是不缺管道的。就體
制內,國會可有行使罷免和倒閣兩種選擇。現下泛藍罷免不通過(想也知道,2/3
比例要如何通過。),下一步應然推動倒閣(門檻低)。這些親綠學者們可以做的
就是持續對泛藍施壓,監督他們不要因為選舉考量,而遲遲不肯進行明明具有可行
性的倒閣。若是換來國會重新選舉,選出新民意,也是一番新局面的開始。這些學
者們對於泛藍的政治計算是視若無睹?
另外,學界也可以持續地針對一連串貪污舞弊事件提出具體的制度面改革意見
。(我必須借用別人的話,因為我看到了)比如說:「內線交易重罪化」(像美國
)或是「對財產申報不實重新訂定罰則」或是「公職人員財產法」等。這些從制度
面的改革建議,是有可能進入國會內進行表決,而持續地適用在不只是陳水扁,更
是往後的文武百官身上。如此,不是更有意義嗎?
今日他們訴諸陳水扁失信(任)於人,他日泛藍上來,如果馬英九又來一次失
信於人,是不是這些學者們能做的,又是訴諸政治人物的道德與政治責任呢?那如
果不下台呢?這樣的連署又有什麼意義?學者賺得了「知識份子的良心」與清流美
名之外,他們什麼也不用付出,穩賺不賠;倒是日後政治人物的貪贓枉法依舊盛行
,無人監督。
我真的覺得這些教授們可以做的更多,比如說他們可以組織像X社的民間社團
,長期持續地監督朝野雙方和提出具體建言,這就是我們對學者的期待不是嗎?取
之社會、用之社會,這些學者們不乏唸書、教書2.30年的老書蟲;但這些書本上的
知識和理論咀嚼後,最終仍必須回應社會、和社會對話—正所謂學以致「用」。而
不只是在書上看了一番民主理論後純粹繞繞舌或是粗暴套用於發端於不同因素的政
治發展。
我不知道這些人要怎樣收尾?是不是再寫寫譴責書就下班了?那這樣有做∕沒
做,有什麼不同?以理論來要求現實,本來就會很失望,正因為如此,才要想辦法
以修正制度面的方式來防堵人的問題,而不流於因人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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