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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E4∕人間副刊∕2010/03/03】 【張讓】 如果說對情人最大的禮讚是求婚,對一個地方便是留下來不走了。跟人說:「啊 ,我到過哪裡哪裡!」是炫耀。真喜歡一個地方反而羞於啟齒,說起來細聲低語,生 怕褻瀆了。 「啊,真美!」有人呻吟,是B,這時我們在佛芒特群山間,或是在科羅拉多南 方往西山路上。 「啊,真美!」有人呻吟,這次是我,這時我們在新墨西哥北部山間往陶斯路上 ,或是在加拿大新蘇格蘭省的凱布蘭登島上。 總之,旅行當中我們不免為景物所迷而喃喃囈語,緊接便是癡人說夢:「我們搬 到這裡來吧?」然後認真考慮細節,第一是決定地點,譬如佛芒特:「巴里、芒匹里 爾還是勃陵敦?」新墨西哥:「陶斯還是聖塔非?」等等。 這種對話在不同地點一再重複,多年下來這「理想住家候選地」已足夠畫一張「 桃源地圖」了。 旅行對現代人簡直像天賦人權。有錢加上有閒,人人都在旅行,張口閉口:「我 熱愛旅行!」當然也有人討厭旅行,不過想必是少數。若問:到底喜歡旅行哪一點呢 ?可能會招來:廢話,這還用問!意思是:吃喝玩樂,誰不喜歡! 沒錯,這點無法爭辯。只不過,未必。拿我們來說,旅行明是大步遊樂,暗裡總 有尋訪逃世淨土的意味,所以才會旅途上一再「想入非非」做桃源大夢。 如果說對情人最大的禮讚是求婚,對一個地方便是留下來不走了。跟人說:「啊 ,我到過哪裡哪裡!」是炫耀。真喜歡一個地方反而羞於啟齒,說起來細聲低語,生 怕褻瀆了。至於說為什麼某處有那麼大魔力卻發現難以說清,理由千條萬條其實連一 條都嫌太多,因為──沒有因為。 書呆的哲學是好書值得一讀再讀,好地方也是。觀光不論怎樣多少有點罐頭式, 匆匆一瞥浮光掠影,看見的不如沒看見的。就像單憑第一印象沒法真正了解一個人, 認識一個地方光靠幾天興高采烈跑來跑去不夠,得要跨出觀光客身份化絢爛為平淡去 實地生活才算數。 只有一個問題:現實。喜歡歸喜歡,終究卻沒法就住下來。於是只有退而求其次 ,一再回去──這時旅行幾乎是一種懷鄉。所以有人一再重訪京都、巴黎,而我電腦 桌面背景放的是往陶斯的路 。 不然是在旅途中讀當地人寫當地的書。所以我在緬因時讀《在緬因》,在科羅拉 多讀《舊圍欄,新鄰居》,在凱布萊敦島上讀《跨海堤道》,在佛芒特時讀比爾.麥 克本的《漫遊回家》。 總之,每人心裡都有個天下最美的地方。對陶淵明是南山,對塞尚是普羅旺斯, 對艾德華.艾比是猶他州的拱門國家公園,對農夫作家溫德爾.貝里是肯他基,對大 衛.逵曼是蒙大拿,而對麥克本則是紐約州和佛芒特交界,亞地容戴克山區與綠色山 脈夾峙的香檳湖兩岸一帶。對孟東籬,花蓮一度是這樣地方。 究竟,那些地方好在哪裡呢?當我們喜歡上一個地方時雖不盡是憑空虛構,多少 經過了浪漫透鏡美化。沒真正住過買過菜付過水電費、讓那裡的風雪刮過凍過、和那 裡的居民鳥獸打過交道以前,算什麼呢?這我們很清楚──只是若不做夢,未免太辜 負了。 辜負了什麼?有人問逵曼為什麼住蒙大拿,他答:「為了鱒魚。」 我且借用:為了滿地的鼠尾草。 引自:http://0rz.tw/Jdu5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190.223 ※ 編輯: stupidduck 來自: 111.184.190.223 (03/12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