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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知道另一個 就是強制汽車責任險 他一定要賠你的喔 最高30萬喔 呵呵 今天才學到的 ※ 引述《bowhorn (qq)》之銘言: : 這個我知道 : 是侵權行為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 如果你有在打工的話, : 還可以要他賠你這幾天不能去上班的收入損失喔 : 哈哈哈哈 : 好歹我也學了三年法律 : 怎麼只記得這些呢?? : 該死 : ※ 引述《cogito0122 (bluequeer)》之銘言: : : 想以刑法277條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及健康者處三年以下徒刑....) : : 附帶民事賠償184以侵權行為為請求權基礎 : : 肇事地在大同區 : : 若告訴應在士林地方法院 : : ........... : : 雖說沒斷手斷腳但下巴著地很痛阿~ : : 還叫我跟他保險公司談 : : 剛學要學訴訟法和保險法 : : 馬上就被自小客車撞 : : 更 : : cow -- 一起朝目標邁進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