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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學長姐好,我是本屆中醫系學會醫教組長, 想提供些關於目前預定於 103 年實施的中醫負責醫師訓練計畫的情報。 這個計畫大致上是衛生署將之前所有醫院診所皆可訓練負責醫師的權力收回來, 改成僅有衛生署認可的 44 所醫療院所可以訓練中醫負責醫師。 沒有中醫負責醫師資格仍可執業,但無法自行開業、或在醫院當上部長、院長等等。 本計畫有一個特殊的時間點,就是 103 年 1 月 1 日(後稱為該日)。 依據衛生署的規定,103/01/01起,訓練權力即歸於 44 所醫療院所(後稱為 A)。 但在該日之前,所有其餘醫療院所皆具備訓練權力(後稱為 B) 而跨過 103.01.01 的計算有一個重點: 在該日前,無論是在 A 還是 B 都可以訓練,這個訓練時間是不論醫院、可以累加的。 但只要跨過了那一天,「新更動」的訓練機構就只能是 A 院了。 舉例: 已在 A 院訓練 1 個月,在該日之轉至 B 院繼續訓練一年十一個月 (取得資格) 已在 A 院訓練 1 個月,在該日之轉至 B 院繼續訓練一年十一個月 (無資格) 而只要是轉進 A 院,因其具備訓練權力,無論在該日前後皆可繼續累積訓練年資。 另外要注意的是這個訓練是要拿執照去衛生署登記, 他們才會知道現在醫師是在哪裡繼續訓練,所以若轉院在該日前但登記在該日後, 仍然算是在該日後才開始繼續訓練。 最後,這 44 所中醫院每年能招收的容額, 依據長庚學長的計算,低於全國所有單修中醫每屆畢業的人數; 因此越晚取得負責中醫師資格,就越難申請進入 44 所中醫院訓練。 以上是對於此中醫負責醫師訓練計畫的情報, 長庚中醫那方面預計於一兩周後會匯集學生的意見與中醫藥委員會討論, 因此學弟先貼在學長姐們的班板上,若是學長姐對此政策有任何疑問要反映, 還請直接回站內信給學弟,我會代為彙整給長庚中醫的代表, 若學長姐們較少使用本站,亦希望學長姐們能代為轉發常用的網路平台,謝謝。 -- 悲痛萬分的處理它、狼狽的處理它、坦然的處理它, 時間過去,該是你的仍會是你的,潮水帶不走百鍊真金; 你無法變得更聰明,但可以變得更能接受這樣的自己- 非常不完美,但活的理直氣壯。 http://www.wretch.cc/blog/giveUsta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96.50 ※ 編輯: giveUstars 來自: 114.38.96.50 (08/16 18:48)
junyou:哎呀~ 真不知該說什麼? >///< 08/16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