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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之助學金-年收入、利息、 不動產級距通知,請有申請的同學至學生資訊系統(路徑學校首頁-校園入口網站-校內資 訊系統(我的CMU)-學生資訊系統)或至資訊中心網站「資訊服務」連結,選擇各項申請項 下之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年收入結果查詢查看年收入、利息、不動產的級距,如對財政部所 查核的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動產等級距的結果有疑慮者,請同學至全省各地國稅局或稅 捐稽徵所申請(非戶籍地也可)9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包含申請人及關係人 (如父母親)之清單,無論有無收入皆須申請』,於97年12月4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持相關 證明至學務處課指組找謝小姐,屆時未提出疑慮者,視同財政部所查核之家庭年收入、利 息、土地不動產等級距查核結果無誤,事後不得要求級距更改,如有疑問或任何問題,請 洽立夫教學大樓6樓課外活動指導組或電洽(04-22053366分機1233)找謝小姐洽詢。也煩請 告知身旁有申請的同學此項訊息,謝謝! 備註: 1、 申請個人9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須持個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如需代 為申請其他關係人(如父母親)之清單,須持有關係人之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前往全省 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前往時請先致電詢問攜帶資料是否齊全。 2、此次通知僅提供家庭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動產等級距查核結果,不包括是否獲得弱 勢學生助學計畫的補助,因教育部97學年度規定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 他助學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 女就學補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行 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 )者,不得再申請弱勢助學計畫之補助,若有重複申請時優先核給順序為教育部學雜費減 免、人事行政局、原民會、農委會、勞委會、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台北市勞工局、行政 院退輔會。 3、97學年度開始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需參與學校辦理志工基礎訓練課程12小時(訂於12 月13、14日舉行,請符合資格的同學一定要參加),請至校園入口網站內活動報名參加及 至各系所服務30個小時(此項請於98.7.31前完成服務),並作為下一學年核給助學金參考 。 -- Origin: 中國醫藥大學˙華佗 linux.cmu.edu.tw Author: collman118-170-82-42.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