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第2學期安康教學大樓機車停車位申請作業
一、99學年度第2學期安康教學大樓1樓機車停車位申請採網路申請方式辦理。
(一)機車位使用期間:自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7月31日共計5個月。
(二)管理費用:機車位採學期一次收取管理費500元(100元/月*5個月)。
(三)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限台中校區大學部、研究所)。
(四)申請期間:自100年1月12日上午8點起至100年2月16日晚間24點截止。
(五)申請程序:請同學登入「學生資訊系統」→進入「安康校區機車位申請」頁面辦理申
請,以一人一車登記為限,請同學按實填列個人及機車基本資料俾供學校審核;同學如填
列資料不實者將撤銷申請資格。
二、電腦抽籤:學校訂於100年2月17日上午10點於立夫教學大樓6樓第二會議室辦理電腦
抽籤(由學務處、總務處、軍訓室、資訊中心、學生會等代表出席執行電腦抽籤程序,歡
迎同學現場公證),抽籤完成後即上網公告中籤者475位及候補者100位之名單。
三、繳費領證:中籤者請於100年2月21日至2月23日(08:00~17:00)至總務處出納繳費(立
夫教學大樓6樓行政中心),請攜帶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正本)供學校審核,併繳交管理費
500元及保證金200元,後領取門控器及機車停車證,方可完成申請,逾期視同放棄權益。
四、100年2月23日17時中籤者繳費截止後,17時至17時30分止,依餘位於總務處發放號碼
牌予候補者,請候補者請於2月24日當日(08:00~17:00)至總務處出納繳費。2月24日17時
候補者繳費截止後若有餘位,17時至17時30分止開放全校師生再補位至額滿為止。
五、上學期使用安康機車位且本學期中籤續用者,請保留上學期門控器繼續使用(繳費領
證時請攜帶門控器俾供確認,請妥善保管保證金收據,俾憑退款);若本學期車位未中籤
者,請於100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攜帶銀行帳戶存摺影本(保證金退款用)及門控器、保
證金收據至總務處保管組繳回,退還200元保證金將於100年4月中旬撥入同學銀行帳戶。
六、停車場門控器限申請人登記之車輛使用,切勿轉讓他人使用,違者查獲將撤銷停車資
格並依規定不予退費,並註銷其再申請之資格;同學如門控器遺失申請補發,須再繳交工
本費200元。
七、請同學將機車停車證黏貼於車輛明顯方便查核處,每張識別證都有控管編號,在識別
證上「車號」欄位有填寫車牌號碼,建議同學可用透明膠帶覆蓋黏貼,以防撕毀或冒用;
如機車停車證遺失者(毀損),請憑學生證至總務處保管組補領,毀損車證請併同繳還。
八、同學如對申請作業有疑問者,請電洽總務處保管組眉小姐(分機1323)、陳小姐(分機
13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0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