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討論的內容大綱如下:
第一劇目
1.醫生未告知病患→有法律上的問題(有兩條法律)
2.婆婆未被告知病情,但身體狀況已逐漸下降,自己也隱約知道
隱瞞病情對病患較好?
3.當你老年時被告知只剩下1年壽命,你會做什麼事?
4.在病患未知病情下,家屬要求治療→病患自主?
第二劇目
1.治療方式未確定時不要告知?
2.當罹患癌症時,你想如何被告知/不告知?
若由信任的人(配偶、好朋友等等)代為轉達,病情和隱私如何選擇?
3.告知病人時,病人會有什麼情緒?
4.未告知及部分告知有何問題?
第三劇目
1.由第三劇目可知,會診時醫生間溝通尚須改善
2.告知病情的場所有外人在內→洩漏病患隱私?法律上規範為何?
3.劇目中治療方式為直接告知而未和病患討論→病患自主?
4.告知方式太過直接,應更委婉些
第四劇目
1.告知時機、場合、方式、在場人不適合→何謂適當?
2.醫師法與醫療法的差異
上面白色字是我們已經討論完的
剩下綠色字就自己查資料等下次討論
如有疏漏的地方,歡迎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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