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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3/30(三)筆燈事件 CS第一大組請進★ 上次3/30(三)CS第一大組第2小組於課後發現有短少2支筆燈 醫學系辦表示若是沒找到,則第2小組要賠2支筆燈的錢 上次3/30(三)CS第一大組第2小組成員: 蕭含光 黃暄喬 王秀慈 劉家翔 姜信匡 陳慈恩 何芷雯 黎瀚棻 尤冠棠 陳俊良 江純豪 羅燕如 洪 雋 陳全佑 黃室澧 潘泊諺 請以上所列成員於4/15(五)下午5:00之前解決2支筆燈的問題 若是沒找到,則請第2小組要賠2支筆燈的錢 往後直到學期末,CS小組長指定人選以以上所列成員為第一優先人選! 若有任何問題,請提出討論,謝謝! Rober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74.81
Joyluckyfool:離開前兩隻筆燈都還在 回家也真的都找過了 這樣也要 04/12 15:06
Joyluckyfool:負責賠償嗎? 04/12 15:06
robert1974:冒昧請問樓上是小組意見或是個人發言? 04/12 18:20
robert1974:請問第2小組的教學場所是位於何處? 04/12 18:22
robert1974:請問事發後,第2小組有主動與臨床技能中心反應意見否? 04/12 18:24
robert1974:明天CS若有時間,第2小組成員請留下討論善後事宜 04/12 18:27
robert1974:為什麼要等到兵臨城下...才願意正視問題? 04/12 18:45
Joyluckyfool:等到兵臨城下才正式問題? 你或許搞錯我的意思了 04/12 20:19
Joyluckyfool:如上所言,我離開前兩隻筆燈都還在,回家發現同組PO 04/12 20:19
Joyluckyfool:文後,也馬上找看看是不是自己帶回來的。結果沒有, 04/12 20:20
Joyluckyfool:那麼我需要負責什麼? 需要賠償什麼? 回答你第一個問 04/12 20:20
Joyluckyfool:題,我這是個人發言,同時也是為同組比我先離開者發 04/12 20:20
Joyluckyfool:言。對於離開前筆燈兩隻都還在的同學而言,這整件事 04/12 20:23
Joyluckyfool:到底哪裡有未盡之處? 當然,如果要說同組成員不論任 04/12 20:25
Joyluckyfool:何後果都要依同承擔,基於此理由我個人願意共同分擔 04/12 20:26
Joyluckyfool:只是這不是我個人的責任,遺失的筆燈我比系辦更希望 04/12 20:27
Joyluckyfool:找到,以還我們這些遭池魚之殃的同學清白`. 04/12 20:27
carylline:明天大家面對面了解一下狀況再討論解決方法吧 04/12 21:03
Joyluckyfool:時隔一個多小時,我可以平心靜氣的推文了。曹叔我肯 04/12 21:40
Joyluckyfool:定你為班上的付出與辛苦。但是對於你所謂"兵臨城下" 04/12 21:42
Joyluckyfool:的指控仍然感到無法接受。剛沒講清楚的是,整組成員 04/12 21:43
Joyluckyfool:並非同時離開。所以我才會強調有些同學離開前筆燈還 04/12 21:44
Joyluckyfool:在,對這些同學來講,除了注意是不是自己帶走筆燈外 04/12 21:45
Joyluckyfool:根本無須如你所說的"正視問題"。當然後續要如何,就 04/12 21:47
Joyluckyfool:待明天討論吧。 04/12 21:47
robert1974:兵臨城下是指第2小組成員對筆燈事件的處理態度! 04/12 22:31
robert1974:目前大組長認為"認賠殺出"大組長+第2小組成員賠償 04/12 22:33
robert1974:我想瞭解更多"筆燈事件"的前因後果 04/12 22:35
robert1974:以此來決定須不須要往後以第2小組成員為小組長優先人選 04/12 22:36
robert1974:Miss J.若有讓你覺得受委屈,請原諒我失衡的處理!對不起 04/12 22:40
Joyluckyfool:囧...我也為我的衝動道歉...Miss J. 感覺好像特務XD 04/12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