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案件提出程序(請參閱Uni-Service板精華區)
一.申訴步驟:
1.檢視被板主判決之懲處是否超過一週以上之水桶或
受該板主懲處是否達第二次。(警告不得提出申訴)
2.不服該板主之懲處時,請先以站內信件向板主溝通,
若仍不服結果,才得以向小組長提出申訴。
3.向小組長提出申訴時,應至各小組之申訴組務看板
提出申訴,並於提出申訴時,附上爭議之文章及與
板主溝通之信件內容。
另補充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 引述《eroid ()》之銘言:
: 昨天晚上我在M52板PO一篇有關共筆檢討文
: 結果隔天一早起來就發現文章被刪了
: 完全沒有理由也完全沒有板規(該板無板規)
: 只是依據板主個人判斷就妄下定論
: 現在是個法治的社會,只依賴人治一定會有道德上的危機
: 況且要我完全相信hua817板主所做的判斷,就算是另外一個人也不可能完全做到
: 因為M52板從來就沒有板規,那在板上的文章如果沒有重大違規
: 何來刪文之決定呢?
: 以下為原文內容
: ;47m 作者 ;44m eroid (固醇)
: ;47m 標題 ;44m
: ;47m 時間 ;44m Sun May 1 10:14:16 2011
: m───────────────────────────────────────
: 都到考前前幾天了
: 有些事情還是該說說的
: 分生共筆7有一個人負責的地方簡直就是亂來
: 你以為貼幾張ppt上去就沒事了嗎
: 那我看那個部分大概也只做了10分鐘不到而已
: 那這樣你把其他人辛苦認真做共筆當成放屁嗎
: 組頭也一樣,這樣還敢把稿子交出來
: 天佑M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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