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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zunoTako (烏哩哇哇)》之銘言: : 所以這樣可以延伸解釋成: : 棒協要跟洋基商借王建民,商借時提出了一個好康到相報~ : 敝國家的兵役有類似規定可以抵役期,算是權充交換條件~ : 是這樣嗎? : 那不就變成:1.棒協沒有很貼心的說明清楚 : 2.洋基球團方面也沒自己去搞清楚 : 所以是兩邊都有錯,只是因為王是在洋基手上,所以洋基愛發牢騷理所當然? : 既然棒協本來就有計劃的要再借一次王建民, : 就邏輯面上來講實在搞不清楚為什麼要隱瞞一部分事實吧~ : 雖然可以說是:這次先凹到再說 : 但是亞錦賽到奧運短短一年不到,承辦人員也不見得就換人了~ : 怎麼會捅個簍子給自己收呢? : 當然,如果結論是因為這是台灣的棒協...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 只是覺得這真是不可思議... : 那倒不如一開始就去請人家友誼性質放人~ : 符合條件的再送上解決兵役問題的大禮...不是比較妙嗎?XD 我想這應該是因為純友誼性質地放人,棒協能要到人的成功率比較小, 或是要到的可能不是想要的人,例如加拿大去年奧運資格賽就要不到洛 磯隊的Jeff Francis,而跟藍鳥請求single A的先發投手Vince Perkins (藍鳥的Top 10 Prospects之一),但藍鳥只肯放double A的中繼投手 John Ogiltree和一壘手Matt Logan。有些時候大聯盟球隊放人也許是純 友誼,搞搞人情,因為以後可能要繼續打交道,也有些時候並不是那麼 純友誼,譬如藍鳥隊想多給Ogiltree和Logan一些比賽機會,多作一點觀 察,他就會放人給你打,但如果放人對他的好處抵不過平白增加的風險, 這個人選他就很可能不會放。以往棒協徵召旅外球員的成功率算是相當高 ,可能會讓人覺得放人是理所當然事,但事實上若無交換條件當籌碼,揆 諸他國的例子,並不是那麼理所當然。 我倒是覺得用不著看成是洋基在發牢騷,洋基若是完全不聞不問,一切「 依法行事」的話,棒協也拿他沒輒。我想洋基會出借王建民,一方面可能 做人情給台灣棒協,因為將來台灣仍然會繼續出產好選手,而當時簽下王 建民時可能棒協也有提供一些協助,可能也可以說是還人情,但不管是做 人情還是還人情,都沒有人願意被人家軟土深掘,得寸進尺,如果這個人 情像無底洞越做,反而越讓人家跑來要,那這種人情乾脆不做也罷;另一 方面,王建民屬洋基隊投資的資產,在可能的情況下,當然是盡量幫王建 民清除成功路上的障礙是最好,王建民有母國兵役法的問題,如果不損及 自己的利益太多,我想任何人站在洋基隊的立場也都非常願意幫助他符合 母國法律的規定,但如果母國法律規定的內容太刁難,那麼很抱歉,反正 我是美國公司,工作的場所也是美國,你母國法律我大不了繞過去,與我 何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26.124.157
MizunoTako:嗯嗯~thanks~^^ 140.116.81.143 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