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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zheng (不鳴)》之銘言: : 前面恕刪 : : 楊蕙如、杰士體育、美樂通運與LOTTO WORLD都沒有獲准使用王建 : : 民姓名或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工會名稱、註冊商標或標誌的權利 : http://0rz.tw/dd2ZR : 把人家名字都拿來當書名我不知道王建民會不會分到版稅.... : 或許不是針對人  應該是出版社的問題吧~~ 看完以上討論串,個人感覺是, 雖然會不會觸及法律層面現在來說言之過早, 但是這個行為會被大家所討論的其實只是一種觀感問題, 今天如果一個王建民的公仔在台灣沒正式販售, 而某人卻在公開節目~新聞上討論或推薦, (也許本人只是抱持的好東西分享ˋ或只是受邀說明) 但在自己也有販售同樣水貨或小王系列產品情況下, 很難讓人避免有瓜田李下的聯想,畢竟就我感覺,很難擺脫利益的上的進出 就算如S女士所言都捐做公益,但我相信真要做公益的方法有更多管道, 就像小九把戶頭錢捐作慈善公益,小餘把管家費回填政府都有讓人聯想的空間嘛, 而出書以小王做標題及封面,雖說也許非本人之意,也許是出版社... 但這跟小扁說把要用又快又重的伸卡球把台灣投進聯合國... 都讓我有種消費小王的感覺@@...畢竟"紐約‧洋基‧王建民"的標題跟旅遊小品 之間還是有點小落差嘛... 今天也不是在說誰對誰錯,畢竟作網拍做平行輸入的人多如過江之鯽, 只是如果做生意之餘還要強調 支持 公益 沒賺錢 就跟小妙賣塔位還要 做功德 普眾生... 總是會讓我有不自覺的聯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65.133 ※ 編輯: hohowolf 來自: 220.133.65.133 (08/29 14:53)
ILuvDumpling:水貨這東西..沒記錯的話是著作權法上是非法,商標法 08/29 15:39
ILuvDumpling:上則沒問題.. 那本書我覺得可能會有問題,但對象是 08/29 15:41
ILuvDumpling:出版社不是那一排作者。至於拿戰利品上電視展示算非 08/29 15:42
ILuvDumpling:法我是不太相信..P拍的頭頭葉檢也常拿洋基戰利品上 08/29 15:43
ILuvDumpling:電視.. 08/29 15:45
ambrosial:如果我賣 建仔小饅頭 有侵權嗎? 08/29 15:51
yudofu:說得好,補血 08/29 21:35
taki220:觀感問題拿來跟法律問題混為一談?!真突兀 08/30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