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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yutsukiruna:創作?還是商品?(內文問說哪邊能買) 還有你有經過人家 04/11 18:22 : 推 kevinz77:愚者XDD 04/11 18:25 : → yutsukiruna:原作者同意才把網址轉貼過來嗎? 警告一次 04/11 18:24 我抗議。 第一點,轉部落格也要徵求人家同意? (部落格本來就是讓人轉載的) 第二點,既然是部落格的東西,我怎麼會知道原作是誰? 我貼的部落格也未必是原作,請問我要怎麼徵求人家同意? 第三點,我只是說"超想買的",我也知道不見得真有這商品 (我還找過是不是有網拍,結論是這只是同人創作), ~~~~~~~~~~~~~~~~~~~~~~~~~~~~~~~~~~~~~~~~~~ 用這種文字獄的方式入人於罪,我不接受。 第四點,我知道某人對我有偏見,不過我還是很熱心po文, 某人如果要用這種方式打壓人的話,那請便, 不過我還是要說,到底我要去哪個部落格找不可能知道起源的"原作" 來同意???? 找給我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28.46
sbax8186:老實說無斷公開他人信件內容的人說的話...._A_ 04/11 18:38
tokiame:等等‧‧你說"部落格本來就是讓人轉載的"是真心話嗎? 04/11 18:38
不是,我的意思是,部落格本來就是自由流通的東西, 在部落格上面的東西你根本沒辦法確定起源何在, 所以某人說要找出"原作",好,我認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原作是誰...
jeanvanjohn:我沒有公開他人信件啊? 04/11 18:39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203.203.28.46 (04/11 18:41)
tokiame:撇開這次事情來說,我非常不同意你第一點的論述 04/11 18:40
jeanvanjohn:那我要怎麼徵求"原作者同意"? 04/11 18:41
jeanvanjohn:請問我怎麼確定嘛,這根本是故意挑毛病... 04/11 18:41
jeanvanjohn:根本是公報私仇。 04/11 18:42
Sikil:嚴格來說 第一點不算錯吧?BLOG本來就是公開的 04/11 18:42
jeanvanjohn:基本上沒有人引用部落格被說是"違反著作權"的, 04/11 18:43
jeanvanjohn:只有這裡有人搞文字獄而已。 04/11 18:43
Sikil:再者,這不算創作吧?至少不算原創 因為不是"重繪"是用 04/11 18:43
Sikil:剪下貼上大法 = =a 04/11 18:44
q8wj4:建議還是跟原網誌版主講一下,雖然公開但有些版主會介意轉載 04/11 18:44
jeanvanjohn:隨便啦,反正我黑掉了,人家要找藉口什麼都可以。 04/11 18:45
jeanvanjohn:事實上在網路上這份塔羅流傳很廣啊. 04/11 18:46
tokiame:圖片上有網址,我想可以循線去找吧 ﹝很麻煩而已﹞ 04/11 18:46
jeanvanjohn:那我就不是轉"原作者"的東西啊? 04/11 18:47
jeanvanjohn:原作者是某個論壇的某人,難道我還要特地跑去那個論壇 04/11 18:47
jeanvanjohn:一篇一篇找"原作"是誰,跟他問"能不能轉一下"? 04/11 18:47
jeanvanjohn:要搞文字獄也不是這樣好不好? 04/11 18:48
lightwee:就算你覺得轉BLOG沒問題,最好也是跟BLOG主人告知一下 04/11 18:48
jeanvanjohn:好,我去告知,那這個警告怎麼說? 04/11 18:48
jeanvanjohn:板規說"通知原作者授權",問題根本不知原作者是誰, 04/11 18:49
jeanvanjohn:請問我去哪通知?這處罰不能接受。 04/11 18:49
lightwee:天知道喔 那是板主判的 又不是我判的 去問板主= = 04/11 18:49
jeanvanjohn:問那個擺明要公報私仇的...? 04/11 18:50
lightwee:去跟你轉貼的那個BLOG講一下啊 轉人家BLOG東西總是要通知 04/11 18:49
yutsukiruna:我講明白點 就是一堆人這樣想才會有無斷轉載猖獗 04/11 18:49
yutsukiruna:大家都在嫌麻煩然後不去尋找原作者到處亂轉 04/11 18:50
jeanvanjohn:問題是你要怎麼找原作者嘛? 04/11 18:52
jeanvanjohn:講難聽一點,你就是要找麻煩嘛. 04/11 18:52
yutsukiruna:而且圖片上有網址不是 去那個論壇註冊一下就可以找到 04/11 18:52
jeanvanjohn:而且要說版權的話,這個阿爾克那的版權應該在日昇社。 04/11 18:52
yutsukiruna:原作者了 這樣有很難嗎? 04/11 18:52
Sikil:這樣說的話...我們連妙蛙都不能下了... 04/11 19:01
Sikil:注重版權不是不好 只是太過於理想化有失人情...... 04/11 19:01
jeanvanjohn:我說是挑毛病了,這次是我給人家抓到小尾巴,我認了. 04/11 19:02
jeanvanjohn:反正人不能結怨,惹到小鼻子小眼睛的人就是這樣。 04/11 19:03
那我請問一個問題: 這是我運氣好,可以找到原作者(事實上使用ps算不算原作者,這有爭議) N小姐的網站,要是N小姐在她的圖上沒附網址呢?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203.203.28.46 (04/11 19:04)
Sikil:(拍拍) 04/11 19:03
lightwee:我也覺得這樣真的抓挺嚴的 不過板主就這麼說了也沒辦法 04/11 19:06
jeanvanjohn:好啦好啦,反正我不該把Tsubasa翻成死巴殺, 04/11 19:07
jeanvanjohn:惹到人讓人報老鼠仔冤,這也莫法度XD 04/11 19:07
lightwee:不然就變成以後這類文章就統統只放C洽啊 C洽OK的 04/11 19:08
suginamiki:冏..我可以說我躺著也中槍嗎....(以額外的角度來說) 04/11 19:08
lightwee:為什麼樓上中槍啊@@ 不懂XD 04/11 19:10
suginamiki:因為J敏一直提得東西跟我的板有關阿.......... 04/11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