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實事求是的現代
如果對別人開了支票
你就負責兌現的義務
這就是信用以及誠信
今天身為一個法律人
更要為自己說話負責
但不打嘴砲的法律人
真能做到辯才無礙嗎
套一句林益增說的話
挖斤喊滿公威...但挖揪喜災
在能說的一口好嘴砲之前提
請先說話算話...不然只是廢渣
這是我的肺腑之言...我儘可能的讓自己做到這些
也一直用這個標準來審視自己
說了就要做出來
願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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