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pabenny (彬棒)
看板CPU_711
標題4歲童犯法該不該移送呢
時間Wed Jul 22 22:58:43 2009
太僵化!超商拿卡片 4歲男童被法辦
更新日期:2009/07/22 12:18 謝古菁
警察堅持法辦4歲男童,讓法官痛批太離譜!苗栗一名4歲男孩,拿走便利超商5百元的影
印卡,超商不追究,但警方用卻竊盜罪函送法辦,案子到了法官手上,直接裁定不付審理
,法官說法律明文規定,7歲以下兒童犯法,只能輔導不能罰,他還看到男童筆錄上的簽
名歪七扭八,連字都還寫不好,不忍心法辦,警察辦案實在太僵化。
媽媽帶著兒子、女兒,到超商買東西,媽媽在櫃檯結帳,櫃檯前戴紅色安全帽的是姐姐,
而在監視器畫面右上方,戴黃色安全帽的,是4歲還在念幼稚園中班的弟弟,4歲男童在影
印機旁隨手拿走5百元的影印卡,雖然當下超商不追究,但是警方仍然依竊盜罪函送。
警方:「因為我們是偵查犯罪,而且這是一個刑法的非告訴乃論的案子,所以全案還是函
送少年法庭來處理。」
4歲男童被函送法辦,受理的苗栗地院,少年和家事法庭庭長,一接到這個案子,他連開
庭都免了,直接裁定不付審理。
庭長吳炳桂:「因為7歲以下的小孩子來講,在法律上,他認為說,他對竊盜行為,他是
沒有辦法作出一個判斷上的,一個辦法的意義,因此這種行為,在法律上他是不能夠處罰
的。」
法官說他光看到4歲男童,在警方筆錄上歪七扭八的簽名就於心不忍,心裡還在想,還好4
歲男童是事後被查出函送,否則恐怕會被警方銬上手銬,押上警車移送法院?法官認為警
方處理方式可議,不但浪費司法資源,也傷害了孩子幼小的心靈。
-------------------以上取自奇摩新聞---------------
這個法官我認識
他人還不錯 觀念也蠻正確的
但是警察可以決定要不要移送嗎?
她是法官他當然可以照自己的意思去做啊
警察可以嗎?
這應該不是僵不僵化的問題吧?
這個新聞的背後暗藏著處分法辦等等其他的問題吧!
-----------------以上純屬刑訴不及格本人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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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Mar:傻傻的 該罵的是檢座.... 07/22 23:00
→ papabenny:其實我也有想過 會到法官那邊應該是檢察官起訴了吧 07/23 09:18
→ papabenny:不過警察不就是檢察官的砲灰嗎 還是要考檢察官才是王道 07/23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