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刑事訴訟將有重大變革!因我國法院採獨有的一、二審完全事實,使得國內經常出
現大逆轉判決。司法院決定要推動「分流制」改革,將「重罪、疑案」等案件在一審時替
被告採強制辯護,二審改採「事後審查兼續審制」,以避免不同法官看同一個事實,反而
出現見仁見智的事實認定。
(潘千詩報導)
「二次金改案」前總統陳水扁二審從原本的無罪被改判為十八年重刑;「雙重國籍案」前
立委李慶安二審也從原本的有罪獲判為無罪。像這類一、二審大逆轉的判決不計其數、更
經常引發外界議論。
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說,因為我國法院是以「完全事實」來審查,若法官看法不同,就
會出現不同見解。
為大幅減少、改善逆轉的判決,司法院決定將「重罪、疑案」等案件,在二審改採「事後
審查兼續審制」。如此一來,一審法官必須善盡調查事實的義務,除了要落實嚴謹證據法
則外,更要落實被告的辯護權,只要是重罪和疑案的被告,不管被告認不認罪都要強制辯
護。有鑑於此,司法院也呼籲考選部恢復招考公設辯護人考試,以維護被告的辯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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