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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情報] 警察特考大幅放寬應考資格,提供有志警察工作者新選擇
時間: Thu Feb 16 17:11:01 2006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0865&ctNode=928
【2006/2/16更新】
考試院院會本(16)日審議通過考選部提出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
、第九條及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大幅放寬本項考試應考資格
。此項新規定預計將吸引更多有志警察工作之優秀人才,進入警政體系。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原規定警察教育體系畢業之警大或
警專畢業者可報考各類別,至於其他非警察教育體系畢業者,僅開放少數系科畢業者始能
應考。經該部考量為使警察特考應考資格規定更為衡平,並積極擴大取才來源以提昇警力
素質,爰將本項考試應考資格予以大幅放寬,爾後若具大專以上畢業學歷不限科系,均可
報考,此舉將可為警察人力注入更多新血,有效提昇警力素質。
林嘉誠同時表示,為因應近年來刑事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各項鑑識專業領域均有極為驚人
之發展,鑑定方法與技術也不斷推陳出新,歹徒犯罪類型與手法亦更加多元複雜,在鑑識
專業領域分工益趨細密下,方能掌握犯罪趨勢之演變與鑑識科技之發展,是以此次警察特
考亦增列二等考試刑事警察人員類別及影像處理等六組,以延攬進用新興科技領域之專業
人才,擔任刑事鑑識工作。
考選部表示,本項考試規則及應考資格表等修正案經考試院於今日修正通過,將於考試院
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該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考選部
同時表示,今年警察特考將於7月初舉辦,並將適用新修正之考試規則,屆時歡迎有志從
事警察工作之優秀青年踴躍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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