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pple:阿要通知報案人~ 10/20 15:51
推 hster:樓上專業...推一個 10/20 16:12
→ nipple:小弟只是聽人家說過 10/20 16:13
推 gidaboy920:這年頭警察是萬能的 10/20 19:41
→ c02002050064:NO~請詳照作業要點,上面寫的是「通知報案人、家長或 10/20 20:05
→ c02002050064:指定之親友領回」因為是"或"所以只要確認撤尋人身分 10/20 20:05
→ c02002050064:是"家長"就可以撤了,所以才麻煩啊~清官難斷家務事 10/20 20:06
→ nipple:對不起 我錯了@@ 10/20 22:09
→ c02002050064:也沒錯~因為法規解讀上還是有問題Q_Q 揪~竟!!有沒有 10/21 13:06
→ c02002050064:優先適用的問題?還是三者擇其一即可?這也是個問題 10/21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