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oFong (假裝孤單是一種美)》之銘言:
: ※ 引述《shinyp (藍色泡泡)》之銘言:
: : (課本部分恕刪)
: : ^^^^^
: : 應該是19條吧~~~~21條沒關係
: 嗯嗯 的確是消防法19條~ 至於老朱說的21條應該是刑法21條
: 依照此條 可以訴諸阻卻違法的事由~
: : 申請到搜索票時~~~也需要有警察人員在場喔~~~
: : 另外第四題~~~扣留物那邊~~
: : 也可參考行政執行法那邊~~~第38條~~~即時強制的部分喔~~
: 38條是…扣留物~ 即時強制的部份應該是36條唷:)
: 以上==就我上課記到的 再跟大家討論^^
~~~我有記到一個:民宅不可隨意進入,但工廠可以藉由安全檢查之名義進入檢查
,且消防人員無司法警察同意搜索之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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