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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蘋果日報 消防車逆駛 小騎士撞命危 律師:救災有道路優先權 無刑責 【方濬哲、曾柏凱╱台北報導】台北市一輛消防車昨午緊急出勤救火,為趕時間從消防隊 逆向行駛,未料卻迎面撞上一名未成年的機車騎士,導致騎士當場頭頂破裂、鮮血直流, 警消將他送醫急救雖救回一命,但可能變植物人;由於消防車處執勤狀態,律師表示,消 防車有道路優先權可行駛逆向車道,並無刑事和行政責任。 警方表示,北市中崙消防隊昨午一時許接獲支援要求,隨即出動一輛消防車,因八德路上 交通擁塞,消防車為趕時間逆向行駛,未料行經八德路及敦化南北路口時,遭張姓少年( 十七歲)騎乘的機車迎面撞上消防車前保險桿。 聞警號未讓可罰鍰 警方指出,機車被撞得支離破碎,車頭嚴重扭曲,前輪還卡在消防車底,少年則一頭撞上 消防車擋風玻璃倒地不起,警消趕緊將傷者送醫,並派人照顧,而傷者母親接獲消息也從 基隆趕到醫院探視。 醫院表示,傷者顱內出血、全身多處骨折,由於傷及腦部,可能變植物人;傷者母親含著 淚、難過地說:「母子分居兩地,已有預感兒子會出事,沒想到變成這樣。」 對此律師廖芳萱指出,由於消防車有道路優先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七 十四條規定,慢車駕駛人聽聞消防車等警號未立即避讓,機車騎士可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 、六百元以下罰鍰,至於交通事故責任,則仍需依相關法律裁決責任歸屬。北市消防局則 表示,將會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http://0rz.net/601p6 -- ╭───────╮ │實 習 中 因│ │囧隊長 心 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66.226
HaoFong:公務員過失不是負刑事責任跟民事責任嗎?有行政責任嗎? 06/01 16:07
davidcpu:機密本消防戰術19頁 06/01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