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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訴第239條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 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6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