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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iremanLife 看板 #1B-fcinp ] 作者: and2 (hnththh) 看板: FiremanLife 標題: Re: [討論] 警察三等特考錄取人員將於警大受訓??? 時間: Mon May 24 23:22:17 2010 以下資料給大家參考整個訴訟程序...(決定書,裁判書內容網路有) 1.考試院 訴願決定書 97考台訴決字第129號 98考台訴決字第007號 2.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裁判書 字號 98,訴,710 日期 98.08.06 3.最高行政法院 裁判書 字號 98,裁,2317 日期 98.09.24 結論 1.98年9月24日 確認內政部敗訴 2.主文 原處分撤消 原處分機關應將訴願人安排至警大受訓四個月以上 3.原處分的不適法 使得今年三等分發得以公平方式派官 4.看決定書應該是94年以後原處分取消(92這數字不清楚哪來?) 個人看法: 聽學長說以前一個分駐所或派出所..乙等特考一次可以考過十幾個人... 不然就是聽消防學長說..考試時都當作開同學會喝到茫茫..隔天東張西望. 左顧右盼就可以考上..沒考上的是因為酒量太差爬不起來缺考.... 但近幾年三等缺額越來越苛..警大秘笈(洩題寶典)..讓非警大體系生.. 看的到吃不到...每年苦讀...卻幾乎難以上榜(今年知道敗訴乾脆只開40) 使出這種"開小門戰術"...真夠$%^$@# 更狠的是.."關後門戰術"..讓勇於力爭上游的人即便上榜 因為沒去受訓四個月以上...所以無升官資格.. 又要再熬積分.苦讀才有機會 當我們是狗嗎? 事實上我們能力.經驗.沒有警大生差. 依我觀察絕對比"出一張嘴"利害! 這種不公平的制度...不是早就應該被翻案嗎! 這是遲來的正義... 生為基層的隊員 警員 其實應該是都要支持並開心的!而不是內鬨.嫉妒... 真的感激有去積極爭取的人維護後輩的權益! ps後續補訓順序就是看內政部安排..消防署說要比照警政署規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64.247
Hosan:借轉 05/24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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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an:基層鄉民心聲,轉來跟大家分享一下XD 05/24 23:46
CKHGstt:頗中懇 05/26 11:54
s221080:聽說、酒量、秘笈、戰術、出一張嘴,說得真好 亨亨 05/26 17:02
m0800000000:酒量= 工作量 好荒謬 希望以後可以改變這個習氣 05/28 15:26
s221080:現在就開始有改善了 05/28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