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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申論現行法之告訴制度 (2)試申論公訴不可分原則(267條) (3)甲乙丙共同侵入丁宅傷害戊,戊向偵查機關提起告訴, 1.戊所提出之告訴效力為何? 2.戊對甲撤回告訴,其效力為何? 交通系的同學說,可看法條。 也許很多人都知道了但還是po上來給大家做參考 期末考辛苦了大家加油 如果題目有錯誤出入也請推文告之修正(叩首) 考完就準備放假囉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