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sa541212: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5條之2第4項規定:第一項給價收 01/23 12:20
→ lisa541212:購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逐年編列預算支應;其價格標準由 01/23 12:20
→ lisa541212: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委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 01/23 12:20
→ lisa541212:希望有幫助到妳的問題。 01/23 12:21
問題在
假使題目為:
經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力許可之槍砲彈藥,業經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其持有之槍砲彈
藥如何處理?
(A)予以沒收 (B)由中央主管機關給價收購
(C)直轄市、縣(市)政府給價收購 (D)由內政部警政署給價收購
答案是B還是C?
※ 編輯: money923 來自: 203.71.2.194 (01/23 12:27)
→ money923:先感謝你的回答~ 01/23 12:29
推 Bealion:應該是B 01/23 13:02
→ money923:我也覺得應該是B... 01/23 23:02
推 phil0629:不能同意B更多 01/24 15:18
推 alove973:E 01/28 23:28
推 becauseliv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管理及處罰機關為何?~~急 04/14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