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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命案 法官:李昌鈺涉藏匿證物 更新日期:툲007/05/25 08:48팊補充原文: CNN原文 http://edition.cnn.com/2007/LAW/05/23/spector.trial.ap/index.html (內容某段大意似乎有指出,檢方發現女演員的指甲有斷裂,而當時某位證人 說他看到李撿到一塊疑似指甲的白色物體,並收到瓶內。 但雙方卻都沒人提出這項證據???但檢方似乎力圖以指甲斷裂證明 受害者曾抵抗過攻擊;然後,指甲部份,法官方面初步好像偏向相信證人說法, 但也沒直接證明李有藏匿證據的認定。) 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受託為美國知名音樂人「菲爾.史貝克特」,被控殺害女星拉娜 的案件進行鑑識,結果被檢舉有藏匿湮滅證據之嫌,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在23日裁定, 李昌鈺在刑案現場,取走指甲大小的物品,未提交檢方。 法官指出,相關說法如果被證實,李昌鈺將損失慘重。 曾經為披頭四製作唱片,現年67歲的知名音樂人史貝克特,在2003年2月3日,將一名二 線女星拉娜帶回家中,結果拉娜當晚就在史貝克特的豪宅中遭到殺害,史貝克特被認為 涉嫌重大,但當事人指稱死者是嗑藥喝酒後,神智不清自殺。 此案上個月在洛杉磯開庭,被告的前任辯護律師卡普藍上星期作證,表示自己曾經看到 受託進行鑑定的李昌鈺,沒有將一個白色扁平物體的關鍵證物交給檢方。李昌鈺表示, 他並沒有撿到假指甲,所謂的白色物體只是蒐證用的棉花棒。 由於兩造說法不同,法官費德勒在23日裁定前,再度傳喚卡普藍,最後費德勒選擇相信 這名律師,不過費德勒也強調,因為沒有證據顯示李昌鈺涉及藏匿或湮滅證據,所以不 會判李昌鈺藐視法院罪,或要求他交出證物。檢方也不得引用這項裁定,做為被告有罪 的證明,但是可以藉此質疑李昌鈺的證詞效力。 費德勒指出,如果這項說法屬實,李昌鈺可能損失慘重。但是到目前為止,李昌鈺本人 並沒有針對這起事件,發表任何意見。 -- 說真的,我根本不太相信這樣的事情 會發生在一個有經驗又權威的鑑識專家身上耶 話說回來,這又是TVBS的新聞,所以看看就好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59.11
katoributa:只覺得被告律師居然沒路用到得用這招來駁斥證物.... 05/25 11:17
proka:很誇張說真的@@ 05/25 11:20
※ 編輯: proka 來自: 59.105.59.11 (05/25 11:39)
tonylin:我的推文被修了...@@ 05/25 11:41
interdog:推"tvbs的新聞看看就好" 05/25 11:51
ihope1987:推tvbs看看就好 05/25 12:18
Szmanda:看看就好~應該不會為這種事情賠上一生清譽 05/25 12:58
ariachiang:檢方頗有心機的嘛,策反被告的前任辯護律師.再添油添水 05/25 13:02
ariachiang:就快要有海灘店的風格了 05/25 13:03
kee32:AVBS的新聞連看的價值都沒有吧? 05/25 13:15
seong81:律師和CSI最大的特色 一個靠嘴吧 一個靠頭腦 05/25 15:19
seong81:再說 現在辦案都物證取向了 人證只能是一個參考的方向 05/25 15:20
nosweating:看tvbs啊 不如把電視關掉吧 XD 05/25 17:02
tonylin:不如轉台到AXN....XD 05/25 17:07
Dolce:大家別這麼群情激憤,CNN的確也有報導,不過我也不太相信@@ 05/25 17:45
Szmanda:問題是CNN報導的跟記者翻譯出來的意思差很多阿~ 05/26 08:42
jerrywin:台灣新聞等於翻譯加想像力 05/27 23:49
HELLDIVER:標題是記者自己掰出來的 05/28 02:29
HELLDIVER:這是律師訴訟上所使用的技巧之一 意圖讓對方所提出的 05/28 02:30
HELLDIVER:證據 降低其可信性 05/28 02:32
HELLDIVER:話說回來 美國不是採陪審制嗎? 要不要採信該證據是陪審 05/28 11:16
HELLDIVER:團決定的吧? 05/28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