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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occerClub 看板] 國立台灣大學 2007-2008 台大足球聯賽 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足球運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聯繫同學間情感。 二.主 辦:足球社 三.協 辦:足球校隊 四.參賽資格:凡本校在校師學生,不論新舊生,組隊沒有限制,但鼓勵以系隊或各團 體組織為主。 五.報 名:截止日期 2007/09/28 星期五晚上 9:30 網路 ptt 足球社版報名 NTU-SOCCERCLUB 版 可以先以 po 版方式報名,在報名截止前交齊球員名單。 報名費 3000 (需另繳交 1000 保證金,請於領隊會議當天繳清) 球員名單最少需 13 名球員,最多 25 人,且各球員須有各自專屬之號         碼並註明於球員名單。 六.賽程公佈:領隊會議後儘速公佈。 七.比賽日期:96學年度上下學期,以寒假劃分上下賽季。 八.比賽地點:總區足球場 或 經大會及雙方認可之場地。 九.比賽時間:分上下半場各 30 分鐘,中間休息五分鐘,裁判可視情況補時。 開賽時間到後 10 分鐘內無法達到六人之隊伍則判定該隊以棄權。 十.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足球規則(球場規格除外)。比賽另有         副則,若足球規則與副則衝突,則以副則為準。(副則稍後補上) 十一.比賽人數:比賽球員為八人,八人制球賽,最低比賽人數六人。 替補球員次數不限,惟退場者不得再替補上場。 各場有兩名撿球員,大會將指派未比賽之隊伍出一名撿球員。 十二.比賽制度:先以分組循環賽,採積分制。待循環賽結束依各球隊戰績分盃賽及碟賽 。 十三.名次判別: 1.循環賽:勝一場得三分,和局各得一分,敗一場得零分,以積分多者為勝。 若積分相同,以淨勝球數多者勝。 若淨勝球數相同,以進球數多者勝。 若以上仍未能分出勝負且排名影響到盃碟賽之參賽權,則相關球隊加賽 一場。 若不影響盃碟賽參賽權則以同名次並列之,但參賽位置由大會安排。 2.加 賽:法定比賽時間結束時,以進球數多者為勝。 若為平局,休息 5 分鐘後延長加賽。 延長賽採銀球制上下半場各 5 分鐘,中間不休息。延長賽 10 分鐘後 仍平手,再交由踢罰球點球(八碼球)決定勝負。    3.盃碟賽:待領隊會議後會由大會公佈。 十四.獎 勵:盃碟賽前四名頒發獎盃一座及前三名頒發獎金(NTD) Cup:冠軍 1200 亞軍 900 季軍 600 Plate:冠軍 900 亞軍 600 季軍 300 金靴獎:一名,頒發獎盃一座 公平競賽獎:一隊,頒發獎盃一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9.135 ※ 編輯: ntufa 來自: 218.164.9.135 (08/20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