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已經提過一次了,因為離當時剛結束也有一段時間了,就麻煩大家勉為其難的再
讓我嘮叨一次吧!
1.資料歸檔:
a.把老舊資料刪除,有更新的要再整理清楚
b.贊助的學長姐...有辦活動都要在節目單上著明
c.金額...要讓他們知道經費的流向
2.謝卡:
a.感激的文字
b.北型男的聯絡方式
c.欠收據的補收據
d.購買的樂器的照片
還有遺漏什麼嗎?
有一件事情我不知道有沒有說過,沒關係,反正大家都知道我很健忘,所以我就再說一次
吧! 以募款的方式來維持社團真的不是好方法,亦非長久經營之計. 社團是學校之下的
學生團體,理應由學校來負責支持,若社團會因這樣的問題而不能再繼續下去,更是學校
的責任. 以前高中當社長時學校有規定,把社團搞垮的社長要記過,不知道中山醫有沒有
這樣一條規定? 不管有沒有,今天社團倒了,我可以說不是學生的責任,而是學校的責任,
學校既然允許過去學長姐們成立社團,今天卻又用這樣方式對待,簡直就是陷學生於不義.
當初有意跟校方申請補助,遲遲沒有下文,而後又說需要補助無憑無據,也要我們拿個
成績出來,這豈不是要馬兒跑又不給吃草嗎?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的時候,於結果的排名上
雖然只有名列第三,學校卻以另外兩校不予計分為由拒絕補助,似乎連個嘉獎都沒有,我
竊以為學校這樣想未免也太膚淺了!學生團體的比賽就單只是看比賽項目的評分結果來
定奪勝負嗎? 如果基於這個邏輯來思考,我們在比賽之前學校給了什麼幫助給我們以致
於我們能夠得到這個成績呢? 沒有. 我個人的了解在另外兩校不予計分上其實是有準備
時行政方面的小疏失. 比賽考驗不只是在技巧上,也是考驗對於行政準備上做的努力.
其實我想說的只是.....大家要自立自強,因為我們不幸都在這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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