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國盃女籃比賽細則
1. 比賽時間:2008年11月29、30日(六、日)。
2. 比賽地點:中山醫學大學大慶體育場。
3. 比賽用球:Spalding斯伯丁WNBA女子專用籃球 64-247。
4.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最新審定之規則。
*比賽採四節制,每節10分鐘。第一、二節之間與第三、四節之間休息3分鐘,中場休息
5分鐘。
*平時除暫停及特殊狀況外均不停錶(包括所有死球與進球)。罰球要停錶。
*前三節每節最後1分鐘停錶;第四節最後3分鐘停錶。
*正規40分鐘比賽時間終了雙方平手時,進入一次或多次5分鐘決勝期以分出勝負。
*比賽中第一、二、三節共可使用1次暫停,第四節共有2次暫停;每一次決勝期只有1次
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60秒。
*雙方各出三名專業記錄人員。
*紀錄注意,每節終了結束前倒數十秒開始大聲倒數,進攻時間24秒請於倒數八秒開始倒
數,團犯四犯必須大聲提醒該隊,請雙方紀錄注意。
5. 比賽裁判:由未出賽隊伍各派一名具吹判經驗之球員協助女籃比賽之吹判。勝部冠軍
賽、敗部冠軍賽以及總冠軍賽由專業裁判吹判。
6. 報名人數:15人(含隊長),於領隊會議時可更換參賽人員,可更換人數不限。
7. 賽制:循環賽
8. 備註:
*凡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於比賽期間均應攜帶在學學生證(須蓋有97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
)以共查驗。各隊於賽前30分鐘需至籃球比賽報到處進行比賽登錄;球隊在比賽時間
開始5分鐘內未完成以上動作並出場比賽,視同該隊以0:20敗。
*上場球員不在登錄名單上的處理方式:若對於對隊球員身份有任何疑慮,請於賽前或
比賽進行中當場提出。比賽結束後一律不接受關於球員身份問題之申訴。
*各系隊裁判需自備專業裁判哨。記錄組所需之記錄哨、碼表等物品大會由提供,自備
也可。
*球隊之比賽服裝應整齊畫一,前後需同一顏色。每一球員球衣前後,須有與球衣顏色
顯著不同之平面實體號碼,號碼須清晰易見,同隊球員不得穿著重複號碼的球衣。
禁止所有球衣不符合規定者上場。
*如比賽中遇有任何問題,最終裁決皆以大會裁判判決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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